普陀区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补贴和春节慰问金

来源: 普陀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普陀区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2-01-19

为了确保城乡困难群众过一个快乐、祥和的春节,我区在元旦、春节期间为城乡困难群众发放一次性生活补贴和春节慰问金。 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三老”人员(建国前老党员、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和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标准为城市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及孤儿每人300元,农村低保对象、农村五保对象及孤儿每人200元,优抚对象和建国前老党员、农村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每人360元。春节慰问金发放对象为城乡低保对象、城镇“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孤儿、农村老游击队员、老交通员。春节慰问金发放标准为城镇低保对象及孤儿每人200元,农村低保对象及孤儿每人125元,农村“二老”人员每人200元。本次共资助8441人次,合计金额157.38万元。

返回上页】【返回首页】【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