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区积极探索搭建公有资产公共资源“阳光操作平台”

来源: -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6-09-18
  一是加强调查摸底,全面掌握我区592处、总面积约102386平方米的公有出租房屋、场地等基本情况,并建立公有资产公共资源网上资料库,实行分类管理。二是制订出台公有资产公共资源管理和交易相关制度,明确交易范围和招租方式,并于今年初新开发启用电子竞价系统。三是创新工作方法,对出租信息发布、报名受理、标书发售、组织交易和确认等活动实行“一站式受理,一条龙服务”,并设立投标保证金代收代退专户,减少办事环节。同时,将相关无形资产的使用权、经营权、配额权、冠名权等纳入交易范围。四是实行出租活动全过程审核监管,确保出租活动的公平操作,对将到期的公有出租房屋,提前1个月发放进场督促函,确保交易率。区招投标统一平台成立以来,共开展资产(资源)出租161宗,原年租金4978.77万元,成交价为6462.25万元,每年增加收益1483.48万元,收益率达2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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