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基本条件和重要事项责任分解 |
来源: 区创卫办 作者:区创卫办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8-12-03 |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申报基本条件和重要事项责任分解 国家标准 一、城市生活垃圾及粪便无害化处理率≥80% (四)普陀粪便无害化处理场建设工程,2008年6月完成。其中,2007年完成立项、选址、破土动工。责任单位:普陀区政府 现正在选址,由勾山街道落实。建设资金约500万由建设局筹集,已向财政申报,列入2008年度资金计划。2008年2月底完成立项、施工图设计。2008年4月开工,力争08年9月完工。 二、城市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60% (三)临城污水处理厂地块(小干)征用手续,2007年6月完成。责任单位:普陀区政府、市国土资源局 由舟山市污水处理有限公司投资实施的小干污水处理厂项目,选址沈家门街道小干岛,一期规划用地面积3.46881公顷,拟占用盐田3.46881公顷,计划投资9330万元。该项目于2006年12月12日通过市国土局用地预审,并于2007年上半年办理了盐田废转、收回补偿等前期工作。该项目用地于2007年8月21日由市政府批准,划拨供地3.46881公顷,用途为公共基础设施用地。目前该项目一期用地手续已全部办妥,进入实质施工阶段,二、三期前期工作尚未开展。 (四)普陀城区污水管网与污水厂连接,2008年12月完成。责任单位:普陀区政府 滨港路截污工程 目前已完成排水工程、水工工程、道路工程及滨港路沿线城市设计、半升洞区域等节点详细规划的方案设计,并于7月26日通过评审。2008年1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及招标前期准备工作,力争2008年月2-3月份开工,2008年12月完工。 北线排污工程 2007年9月开始编制工程可行性研究。2007年11月完成工可,08年3月完成初步设计与施工图,5月开工,09年6月竣工。 五、鼠、蚊、蝇、蟑螂有三项达到全国爱卫会规定的标准,另一项不超过国家标准的三倍 (一)开展春秋二次灭鼠、常年灭蚊、夏季灭蟑,巩固灭鼠、蚊、蟑先进城区成果。责任单位:两区一委、市卫生局、市城建委 2007年组织开展春、冬二次群众性灭鼠突击活动。 (二)通过省爱卫会“灭蟑螂先进城区”复查,2007年完成。责任单位:两区一委、市卫生局、市城建委 为巩固灭蟑先进城区迎接省灭蟑复查,城区今年来开展夏季灭蟑活动,(8月份)做好查漏补缺工作,在10月份又进行第二次投药,并对200多家单位实行一次性专业队伍代灭,并顺利通过省爱卫会复查。 (三)实施“灭蝇先进城区”达标活动,2008年完成。责任单位:两区一委、市卫生局、市城建委 灭蝇工作坚持以环境治理为主,四害防治定期对垃圾场、垃圾箱等孳生场地进行药物喷洒。2008年将开展“灭蝇先进城区”达标活动,目前达标计划、方案等正在抓紧拟定。 (四)通过“灭蚊先进城区”复查,2008年完成。责任单位:两区一委、市卫生局、市城建委 由四害专业队伍运作,专业人员50多人,时间7—11月份,2008年将加大灭蚊工作力度,以迎接省“灭蚊先进城区”考核复查。 十、本市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90% 树立为民创卫意识和以人为本理念,通过创卫,切实改善市民生产、生活环境,提高市民健康水平,畅通市民投诉渠道,妥善处理“脏、乱、差”卫生问题,市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度提高,2007年完成。责任单位:两区一委、市城管执法局、市统计局 对社区小街小弄路面修复工程部分已启动和完成,2007年12月前,完成社区街巷弄建设工程(一期)100万元,2008年1月前,完成社区街巷弄建设工程(二期)100万元,2008年6月前,完成社区街巷弄建设工程(三期)105万元。对沿街立面、公厕和化粪池改造已完成前期工作。改造完成化粪池38只,今年计划改造45只,另各社区补报24只,计划2008年4月底全部完成。垃圾中转站已基本达标,城区内公厕新建、改造已完成3只,另9只公厕改造图纸设计也已完成。城市亮化、美化,照明设施完好,路灯亮化率≥98%,2007年8月确定方案,9月完成地质勘探,10月完成结构设计(包括施工图),2007年年底完成制作及安装。2007—2008年需要创卫项目建设经费合计2210.6万,原预算1350万,其中,2007年已安排800万,2008年安排550万,现需追补850.6万。
省定项目 十一、清扫保洁实行“三把扫帚并一把”和“干管分离,保洁统一”环卫保洁新机制 将由环卫机构、街道社区、园林、公路等分散负责清扫保洁的任务合并,统一由环卫机构(所、公司)承担或采取招投标方式,确定保洁机构,由城建部门(城管执法局)实行监督管理,建立“统一清扫保洁,清扫保洁与监管分离”的科学清扫保洁新机制,2007年完成。责任单位:两区一委、市城建委 为进一步加强检查督促,全面提高道路保洁质量。在区城管执法局的督查下,实行道路承包人、公司督查科、区城管办三级管理网络,以分管领导负责制,督查科为主导的城市道路保洁督查组织,对城区道路保洁实行全面的检查督促。区城管办市容中队每月4次对城区道路进行考核,对城区的环境卫生工作进行全面的管理、检查和督促,发现问题及时通报环卫公司,环卫公司在最短时间内予以解决。督查科每日进行巡回检查,对重点路段加强检查,检查情况进行记录。 十二、病媒生物防制实行“属地管理”和“市场化运行”机制 将由城建部门所属除四害机构自行监管和承担消杀的任务分离,由两区一委属地管理,在现有消杀机构基础上,实行“市场化运行”机制,对特殊行业和“五小行业”引入PCO管理服务模式,2007年完成。责任单位:两区一委 灭蚊、灭蝇工作由四害防制站负责消杀。灭蟑、灭鼠工作以群众自灭为主,同时部分单位进市场化运作(城区已有17家饭店、宾馆),2008年将更多把“五小”行业引入市场化操作模式。 十三、市、区爱卫会办事机构建设 (一)市、定海区、普陀区爱卫会办公室在卫生局内单独设 置,配专职主任或常务副主任、人员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办公用房、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满足需要,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及时拨付到位,2007年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本级)、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 创卫期间区爱卫会与创卫办合署办公,配专职副主任一名、人员和编制与工作任务相适应,办公用房、交通工具、通讯设备等满足需要,工作经费列入年度预算,及时拨付到位。 (二)街道办事处配备专职、社区等基层单位有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2007年完成。责任单位:两区一委 街道办事处爱卫会组织健全,社区等基层单位均有爱国卫生工作人员,在爱国卫生工作和创建卫生城市活动中发挥了组织协调作用。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责任落实,实现齐抓共管。 十四、市、区健康教育机构建设 市、定海区、普陀区健康教育所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单独设置,能独立承担全市(全区)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指导、人员培训、专业考核和信息交流等工作,健康教育所有工作所需的办公用房、图书资料室、交通工具、宣教设备,业务经费列入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2007年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本级)、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 普陀区健康教育所在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内单独设置,区健康教育学校在原来卫校的基础上,于2006年12月成立,共同承担全区业务技术指导中心的职责,有组织、有计划地开展调研指导、人员培训、专业考核和信息交流等工作。业务经费列入政府预算并及时拨付到位。现正向区编制办申请要求成立健康教育所,向有关部门申请扩大办公用房。开展健康教育进万家等行动和卫生讲座及上街卫生咨询。7月份经调查居民健康行为形成率74%到2007年底开展社区居民健康教育36次、企业8次、学校4次,到年底知晓率达到77.4%. 十五、市、区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达到规定要求 市、定海区、普陀区疾控中心应加强规范化建设,提高疾控体系的总体服务能力。疾控中心建设规模按照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卫办疾控发〔2004〕108号)执行,2008年完成。责任单位:市卫生局(市本级)、定海区政府、普陀区政府 普陀区疾病预防中心近年来每年有计划地购置实验室仪器设备,以提高突发公共卫生应急检测,、食品安全检测、传染病预防检测能力。今年根据创卫要求,将实验室现有仪器设备与卫生部办公厅、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印发省、地、县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规定的装备标准进行了对照,实验室目前需增添各类仪器设备,初步预算需要投入资金500万,已向区卫生局、区财政部门进行了专门汇报,尽快落实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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