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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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06-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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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山市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已经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五月二十五日
舟山市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
制定并实施教育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是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构建学习型社会,建设人力资源强区,推动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的必然要求;是加快普陀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办好人民满意教育的内在需要。为此,依据《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浙江省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舟山市教育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和《舟山市普陀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结合普陀实际,特制定本规划。 一、“十一五”时期教育事业发展的主要成绩 百年大计,教育为本。“十一五”期间,普陀教育紧紧围绕“均衡、优质、和谐”的发展目标,把握“幼儿教育抓规范,义务教育抓均衡,高中教育抓质量,职成教育抓贡献”的工作主线,大力推进“服务转型升级,提高育人质量”,全区教育呈现出快速发展、开拓创新的良好局面,2008和2009年度均被评为浙江省教育科学和谐发展业绩考核优秀单位。 (一)基础教育全面高质量普及 全区以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为载体,以品牌特色学校创建为目标,深入实施以提高全面质量为核心的素质教育,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扎实有效,教育教学质量稳步提升,18所学校被评为省体育、艺术特色学校。2010年,全区十五年基础教育普及率达到99.8%,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高中教育进入了全面高质量普及的新阶段,新居民子女和三残适龄少年儿童受教育权利得到较好保障;高等教育毛入学率从2005年的42.1%提高到60.0%。 (二)职业教育实现跨越式发展 围绕全区支柱产业发展步伐,全面落实省“六项行动计划”,整合全区优质职业教育资源,组建普陀区职业技术教育中心,调整形成了文化与旅游、机电制造、船舶修造三个大类、16个专业方向,并与浙江海洋学院开展中高职联合办学。五年来,全区投入职业教育资金2.4亿元,职业教育基础能力不断提升,校企合作深入开展,毕业生就业率在98 %以上,初步形成了适应普陀经济社会发展,中高职相互衔接的职业教育体系。 (三)终身教育体系基本形成 围绕“市民素质大提升行动计划”,完善社区教育三级网络,扎实推进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大力开展渔农民就业培训,着力抓好成人双证制教育,积极组织“市民大课堂”活动,初步形成了具有海岛特色的成人教育体系。普陀电大站成功升格为省广播电视大学普陀分校。全区逐步构建起了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相互衔接,正规教育、非正规教育相互补充,职前教育与职后培训相互贯通,学校教育、家庭教育、社会教育相互配合的终身教育体系。 (四)教师队伍建设成效显著 以人事体制、机制改革为抓手,以校长、后备干部、骨干教师、班主任、职教“双师型”教师五支队伍建设为重点,制定和完善各种奖励制度,加强教师在职学习和培训,教师队伍结构得到优化,骨干教师队伍进一步壮大。五年来,全区共招聘教师219人。2010年,全区小学、初中、普高、职高专任教师学历合格率分别达100%、100%、99.0%、91.1%,小学、初中的高学历率分别达83.5%和86.5%;小学具有小学高级职称及以上和初中、普高、职高具有中学高级职称比例分别达76.4%、22.7%、36.6%、34.3%,分别比2005年提高了27.6、16.7、19.2、25.4个百分点。 (五)办学基础条件显著改善 一是进一步落实教育管理和保障责任。2010年预算内教育经费达3.1亿元,比2005年增长2.2倍,平均年增长达17%;义务教育基本经费全额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小学、初中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分别达560元和740元。幼儿教育体制改革深入实施,万人以上乡镇都建有一所及以上公办中心幼儿园。二是加大教育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五年来,投入基建资金7亿元,完成了普陀科技学院、普陀中学、普陀二中、蛟头中学、六横中心小学、普陀三中、沈家门四小、区实验幼儿园等迁扩建工程,顺利完成了城区学校的布局调整;投入“农村中小学食宿改造”、“一校一项目”等专项资金0.4亿元,维修改造渔农村中小学各类校舍11.5万平方米、田径场13个;撤并、整合了10所小规模薄弱学校,义务教育学校由2005年的39所调整到29所,校均规模由640人提高到759人。三是积极改善学校教育教学设施水平。全区中小学省标准化学校比例达85.7%,计算机生机比达7.5:1,多媒体进教室、校园网覆盖率达100%,生均图书拥有量达39.8册。 经过多年的改革发展,全区教育总体上进入了“读好书”的新阶段。但是,对照新形势新要求,我们也清醒地看到,全区优质教育资源供给仍然不足,城区幼儿教育办学水平低、规模小、布局分散的局面还未取得根本性的转变,与人民群众“入好园”的教育需求仍一定的差距;义务教育和高中教育部分薄弱学校发展不快,城乡、校际、群体间教育发展尚不平衡;特殊教育尚处于起步阶段;职成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的适切性和服务贡献度有待进一步加强,继续教育和终身教育体系还不够完善。教师队伍的素质和水平需要进一步提高,人才培养模式需要进一步改进。教育投入还不能完全满足教育改革和发展的需要,一些关系到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教育问题还没有得到很好解决。这些问题亟需通过教育改革和教育创新逐一得到改善或解决。 二、“十二五”时期教育改革和发展的总体战略 党的十七大把教育作为改善民生的首要工作重点,《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了“优先发展、育人为本、改革创新、促进公平、提高质量”的工作方针,确立了“基本实现教育现代化,基本形成学习型社会,进入人力资源强国行列”的战略目标。当前,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已经列入国家“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普陀正进入大开发、大开放、大发展的新阶段。充分发挥教育的基础性、先导性、全局性作用,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建设人力资源强区,已成为“十二五”普陀教育事业的历史使命和时代责任。 (一)指导思想 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党和国家教育方针,以办人民满意教育为宗旨,坚持服务于国家和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坚持服务于人的全面发展,以“优先发展、立德树人、促进均衡、提高质量、强化服务”为工作主线,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全面提升教育品质,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为促进普陀海洋经济、社会管理、全民素质三个转型升级,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证和智力支持。 (二)总体目标 到2015年,普陀在全省率先实现教育现代化,教育发展水平位居全省前列。 ——实现更高水平的普及教育。到“十二五”末,3-5周岁幼儿入园率达99.9%,辖区内适龄儿童均能就近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达100%;高中段教育毛入学率达99.8%、巩固率达99.3%;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 ——形成惠及全民的公平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新居民子女、三残适龄儿童少年等受教育权利和机会得到全面保障,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均衡化、现代化标准,城乡、校际教育差距不断缩小,实现基本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到2015年,85%以上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三残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100%,省中小学标准化学校率达100%。 ——提供更加丰富的优质教育。教师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整体素质明显增强,优质教育资源总量不断扩大。教育质量整体提升,学生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身心健康素质显著提高。人民群众就业创业能力普遍提升。 ——构建更加完备的教育体系。教育的布局、结构、规模更加合理。各级各类教育实力明显增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和终身教育体系更加完善。 ——健全充满活力的教育体制。以政府办学为主体、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公办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进一步完善。政府依法管理、学校自主办学机制趋于健全。教育发展活力和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服务、支持的能力显著增强。 附:普陀区教育事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
三、“十二五”期间教育改革和发展的主要任务 (一)突出重点,全面提升教育品质 1.实现学前教育全面提升 学前教育是基础教育的基础,对人的一生发展影响重大。“十二五”时期,把发展学前教育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内容,继续巩固提高学前三年教育普及率,大力拓展优质学前教育资源,全面提升办园等级,基本解决“入好园难”的问题。 继续强化政府办园责任。按照教育公益性和普惠性的原则,落实区、乡镇(街道)两级政府的学前教育办园责任,健全城区幼儿园以教育部门管理为主、乡镇幼儿园实行“教育部门统筹,以镇为主,分级管理”的管理体制。发展公办幼儿教育,鼓励和规范社会力量办园,完善“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界参与”的办园体制。加大学前教育投入,完善公办学前教育公共财政保障和民办学前教育补偿机制。建立成本合理分担机制,切实规范收费行为。建立和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幼儿入学资助体系。 继续完善学前教育布局规划。科学规划与合理配置幼儿教育资源,在原沈家门一初、墩头到平阳浦、城北开发区、沈家门荷外、鲁家峙岛、东港二期等地新(改)建一批符合规划要求的现代化幼儿园,集约建设小区“公建配套”幼儿园,积极扶持办园规范、有一定规模和教育质量的民办幼儿园,逐渐淘汰一批规模小、条件差、师资弱的城区幼儿园,引进一所高质量的民办幼儿园,促使学前教育向“规模化、规范化”方向发展。加快乡镇中心幼儿园建设,深入推进市级学前教育达标、示范乡镇(街道)创建工作。到“十二五”末,普陀争创成为市级学前教育示范区,85%以上幼儿园达到省等级幼儿园标准,50%以上的幼儿园达到省二级以上标准,辖区内适龄儿童均能就近接受良好的学前教育。 不断提高学前教育保教质量。严格执行幼儿教师资格标准和保教人员持证上岗制度。将幼儿教师培训纳入全区中小学教师培训体系,制定并实施幼儿园专任教师、保育员全员培训计划。继续加大幼教专业教师的招聘力度,逐步实现公办幼儿园事业编制教师按标准配备。落实和提高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地位和待遇,维护非公办幼儿教师的工资、职称评聘和社会保障等权益。加强学前教育督导,规范幼儿课程设置和教学行为,探索科学的保教方法,实施启蒙素质教育。推进“结对式、联盟式、网络式”的区域幼儿园共同体建设。推进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工程。 2.促进义务教育和普高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教育是国民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十二五”期间,全区中小学办学条件基本达到均衡化、现代化标准,困难群体受教育权利得到充分保障,义务教育公共服务均等化全面实现,普通高中的“优质、特色”明显增强。 加大管理和投入力度。优化中小学布局,根据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人口集聚及流动趋势和人民群众的现实需要,在东港二期、城北开发区、鲁家峙岛三地分别新建(扩建)一所省一类标准的小学;展茅中学与展茅小学、台门中学与台门小学分别合并迁扩建为标准的九年一贯制学校。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加强现代教育技术装备,全面开展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和数字化校园建设,提升设备配备标准,提高应用水平。“十二五”期间,全区所有中小学达到省标准化学校建设要求,85%以上的中小学按I类标准配备实验室、图书馆(室)、音、体、美等教育装备,教育基础设施、教育技术装备和信息化达到全省先进水平。 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发展机制。深入开展共同体学校之间的学校管理、教育教学、队伍建设、党团活动等多方位交流。加大轮岗支教工作力度,加强支教队伍管理,探索实践“团队式支教”等有效帮扶方式。推进校长和教师定期交流。完善中小学招生政策,继续落实公办学校实行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就近入学、电脑排班、控制班额等有效做法,落实优质高中生源合理分配到初中的做法,刚性制止城区义务教育择校热。 推进品牌强校战略。以学校内涵建设为核心,以发展性教育督导评估为手段,以项目推进、课程推进、服务推进为重点,充分挖掘利用学校的各种优势资源,打造特色、品牌,逐步形成“一校一特色”、“校校有特色”的特色教育格局。支持普通高中优化课程设置,开展优质特色办学,争取到2015年2所高中创建成为省优质特色高中。 保障困难群体公平接受义务教育。坚持新居民子女教育以输入地为主、公办民办“两条腿”走路的政策,落实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教育的同城待遇,合理调整新居民子弟学校布局,健全管理机制,加大政府扶持力度,改善新居民子女就学条件。完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完善家庭经济困难普通高中学生资助制度,确保无一名孩子因贫失学。关爱留守儿童和单亲家庭子女教育,特别关心在校的学困生、德困生和心理问题学生教育。 重视发展特殊教育。建立完善的特殊教育支持保障体系,落实经费、师资,注重潜能开发和缺陷补偿,全面提高义务教育阶段残疾人教育基础能力和整体水平。发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鼓励残疾学生就读职业高中和普通高中。“十二五”期间,基本实现有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目标。 3.提升职业教育办学层次 职业教育对调整经济结构,促进产业升级,提高劳动者素质,拓宽就业渠道具有重要的作用。“十二五”期间,全面提升普陀科技学院办学水平和人才培养质量,形成一个适应普陀经济社会发展要求,中高职教育有效衔接,校企合作、产教结合,基本现代化的职业教育体系。 提升职教办学水平。坚持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质量为核心,强化文化旅游、机电一体化、船舶修造三大专业的基础能力建设,研究设置海洋能源保洁、港口贸易等特色专业,建立结构合理、重点突出、特色鲜明的专业群体系。突出重点专业的实习实训基地、课程、双师型教师队伍等建设,完善并推行职业中学教师教学质量评估体系。到2015年,中职教育的专业课教师占专任教师比达55%以上,“双师型”教师占专业课和实习指导教师比达70%以上,“双师型”教师中高级工占80%以上。 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良好职业道德、熟练职业技能和较高就业创业能力的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深化职业教育课程改革,开展以“公共课程+核心课程+教学项目”为基本框架的专业课程建设,推行学分制。建立普陀科技学院与行业、企业合作机制,深入推进校企合作、工学结合、顶岗实习,全面促进校企互动。重视学生现代职业素质教育和就业能力教育。坚持学历证书与多种职业资格证书并重,强化专业实践教学,开展职业技能竞赛。面向社会开放教育培训资源,年均培训各类社会人员2500人次左右。 实施大专教育全面普及工程。以普陀科技学院为平台,加速推进中高职教育一体化建设,开辟“3+2”大专或“2+2”、“2+3”大专自考助学、成人高考辅导等多样化通道,建立政府补助体系,逐年扩大高中毕业生接受高等教育比例。到“十二五”末,全区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85%以上。 4.加强终身教育体系建设 构建终身教育体系是实现党的十七大提出的使全体人民学有所教、建设学习型社会战略目标的必然要求。“十二五”期间,全区学历教育和非学历教育协调发展,职业教育和普通教育相互沟通,职前教育和职后教育有效衔接,基本形成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学习型社会。 健全终身教育体制机制。重视人的终身发展和学习需求,利用多种方式和手段为社会不同成员提供各种内容和形式的终身教育。政府成立跨部门继续教育协调机构,逐步建立继续教育公共财政保障机制,统筹推进继续教育发展。行业主管部门或协会负责制定行业继续教育规划和组织实施办法,企业按照职工工资总额的1.5%—2.5%足额提取教育培训经费。在全社会广泛宣传终身教育理念,鼓励个人通过多种形式和渠道参与学习,倡导全民阅读,努力形成人人学习、处处学习、终身学习的制度环境。 加强学习型社会载体建设。围绕全民素质转型升级,全面推进全国社区教育实验区建设,完善社区教育三级网络,建立区级社区教育基地,大力推进普陀电大分校的软硬件建设,积极推进高教自考、家长学校、职工教育基地等学习网络和公共平台建设,开发、培育继续教育市场,策划并实施社会教育、岗位培训、资格认证等新项目,为社会成员继续学习提供便捷、低廉、高效的支持和服务。扎实开展市民素质提升工程,做精做强“市民大课堂”品牌。 加大渔农村成人教育力度。以服务三农(渔)为宗旨,加强新形势下的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三教统筹”,重点开展以渔农民实用技术和渔农村实用人才培养为主的各类培训,深入实施成人“双证制”教育,全面提高渔农村劳动者素质,促进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完善“劳动就业保障站—成人文化技术学校—区职教中心”三位一体的劳动就业培训网络。加强乡镇(街道)成人文化技术学校、社区学校基础能力建设,足额配备成教师资,开展省、市示范性成校创建工作。大力推进新居民培训,帮助新居民提高道德素质、劳动技能、就业质量,增加发展机会。 (二)育人为本,全面深化素质教育 1.加强和改进德育工作 坚持德育为先。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融入教育教学全过程,引导学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定学生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加强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教育,弘扬“开放、务实、创新、进取、公道、大气”的普陀人文精神。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传统美德和文明礼仪教育,引导学生敬畏法律、崇尚社会主流价值、尊重优良文化传统。加强公民意识教育,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公民。 创新德育内容、途径和方法。根据不同学段学生的认知特点和成长规律,完善分层递进、有机衔接的德育教育序列。坚持德育工作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学生,搭建一批以德育为主题的校内外活动和实践平台,突出行为养成、道德认知和情感体验,注重知行统一。重视班主任、学生成长导师等德育工作者的选拔、培养和管理,发挥共青团、学生会、少先队等学生社团组织作用,建立全员育人机制。重视德育科研和德育品牌活动开展。 2.深入推进教育教学轻负优质 切实规范办学行为。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制止随意加课、提高难度、集体补课、频繁考试、成绩公布等违规行为,严格控制作业量,严格确保学生休息和锻炼时间。依法规范社会补习机构和教辅市场,严禁学校举办面向在校学生的各种收费辅导班。规范教师有偿家教。 着力提升教学效益。标本兼治,把减负落实到中小学教育教学全过程。集中精力加强课堂教学有效性策略和方法研究,注重学思结合、知行统一、因材施教,积极培育轻负优质的教学典型。重视学生的学习动力和综合素质发展研究,关注学生个体人生目标培育,关注后20%学生。加强地方课程和校本课程建设,做到合理配置、多样选择,满足不同学生多样化、个性化的学习需求。 健全减负督查机制。强化督学责任区责任,积极开展课程开设、阳光体育、教辅资料、学业负担等专项检查。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课业负担监测、举报、公告制度,落实加重学生课业负担的责任追究制度,坚决查处违规办学行为。引导家长合理安排子女的课余生活,保障休息时间,保护兴趣爱好。 3.提高实践和创新能力 加强实践教学。坚持理论与实践教育相结合,学校与社会教育相结合,转变人才培养模式,着力提升学生的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大力推进科技教育,重视科技实践,培养学生科学精神。加强实践基地建设,利用布局调整空余校舍,建立一个综合性的中小学生素质教育实践实训基地,完善东港塘头麒麟山和展茅干施岙综合教育基地,统筹组织开展劳动、国防、可持续发展等各类实践教学活动。充分利用社会教育资源,广泛开展学生社会实践活动。 突出海洋教育。围绕“浙江舟山群岛新区”建设,大力开展以海洋科普和实践为重点的校园海洋教育系列活动。重视海洋文化知识渗透,开发和应用《海洋教育》地方课程、校本课程,开展海洋综合实践活动课程,引导学生关注自然、关注生活、关注海洋文化,激发学生保护环境、保护海洋、爱护家园的意识。加强普陀科技学院海洋特色专业建设。 4.加强身心健康教育 牢固树立健康第一的思想,加强体育与保健,提高体育教育教学质量,重视体育设施建设,确保学生体育课程和课余活动时间,深入实施“阳光体育”运动,确保学生每天锻炼一小时、至少掌握一项体育技能;加强心理健康教育,健全心理教育工作网络和工作机制,及时发现、解决心理危机,建立心理教育研究中心,提供心理健康专业帮扶,促进学生身心健康、体魄强健、意志坚强。加强美育工作,优化实施体育艺术“2+1”项目,将美育融入学校教育全过程,加强学生艺术社团建设,推进高雅艺术进校园,培养学生良好的审美情趣和人文素养。加强生命教育,引导学生关爱生命,提高生活品质。 5.健全素质教育实施网络 培育优秀校园文化。加强校园文化环境建设,着力维护和打造具有时代特征和学校特色的物质文化、制度文化、精神文化。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建设,着力营造良好的校园风气和育人氛围。加强校园文化载体建设,精心设计和组织开展内容丰富、形式新颖的校园文化活动,广泛组织各类兴趣小组和学生社团活动,着力打造书香校园、活力校园、绿色校园、文明校园。高度重视各种流行文化的影响,有效抵制不良现象。 推动学校、家庭、社会教育有效衔接。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和服务,办好家长学校,引导家长深入认识教育规律,正确评价孩子,掌握科学的教育方法,充分发挥家庭教育在育人过程中的基础作用。宣传、文化、新闻、广播影视等部门要努力营造教育改革和发展、实施素质教育的良好环境。各类校外公益性教育设施、基地要加大向学生的开放度,并经常举办各类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活动。积极组织老教师等参与素质教育,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下一代成长的良好氛围。 (三)崇德尚能,全面提升队伍素质 1.全面加强师德师风建设 把师德建设放在教师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加强教师职业理想、职业道德、职业心态教育。更新教师教育观念,强化教师法制意识、服务意识,确立创造适合孩子发展的教育理念。重塑教师形象,提升教师的人文素养和人格品位,培育志向高远、操守高尚、作风高雅的职业情操,充分发挥教师在学生思想品德成长中的楷模作用。建立和完善教师职业道德激励、监管、奖惩机制,加强学术诚信制度建设。引导教师密切联系社会,成为恪守公民道德,弘扬社会正气的模范。 2.全面加强教师专业化建设 建立开放的教师教育体系。按照“面向全体、突出骨干、倾斜农村、注重校本”的原则,制定教师培训规划,创新培训机制和方法,通过多种途径,提高教师的精神品质和专业水平。拓展教师专业培训内容,引进专长教师,倡导教师一专多能。推行团队强师策略,重点加强教研组、学科组、年级段等建设,突破教学“短板”。积极探索网络条件下教师培训模式,建立网上学习资源中心,开展网络教研活动。加强教研员队伍建设,教师进修学校达到合格标准。健全师资培训经费保障机制,按每年不少于教职工工资总额的3%、各中小学校按不少于学校年度日常公用经费总额10%的比例,提取安排培训经费,专款专用,并实行培训经费收支公告制度。到2015年,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专任教师的学历合格率分别达到100%、100%、100%和98%以上,幼儿教师的持证上岗率达95%以上,小学、初中的高学历均达90%以上。 实施多层次人才培养计划。突出校(园)长队伍建设,完善校(园)长选拔、任用和任期目标考评机制;加强校(园)长任期内培训,强化校(园)长的品牌创建能力与学习意识、领先意识、精品意识;发现一批、培养一批优秀青年干部;打造一支理念先进、学识渊博,善于引领教师、善于解决问题的教育专家和管理专家团队。加强骨干教师队伍建设,制订和实施骨干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名师工程,壮大骨干教师队伍,培养一批骨干作用明显、示范作用突出的优秀教师、学科带头人;进一步加大农村骨干教师培养力度。贯彻《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立足校本,强化班主任岗前培训、任期培训和专业化培训;加快班主任后备人才培养,推进全员育人工作。 加强教师队伍的科学管理。深化人事制度改革,加强教职工编制管理,严格教师资格准入和岗位设置管理,积极推行评聘分离制度,建立健全教职工转岗、退出等机制。鼓励城区教师到渔农村支教、渔农村教师到城区学校挂职,建立起顺畅的教师柔性流动机制。改进并完善符合新课程改革要求和提高全面教育质量需要的教职工年度考核办法,完善中高级教师履职考核办法,强化对教师团队的评价。 3.全面关心教师职业尊严 大力宣传、贯彻《教师法》,营造尊重知识、尊师重教的社会氛围。推行教师的人性化管理和柔性管理,减轻教师过重的心理负担和工作压力。改善教师工作条件,鼓励学校开展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建设和谐的校园人际关系。关爱老教师,落实离退休教师各项待遇,重视发挥老年人才资源作用。关爱青年教师,积极为青年教师成长创设平台。加大对困难教职工帮扶力度,关心女教职工特殊权益。 完善教师收入分配制度。加强教师工资与公务员工资政策衔接和跟踪,确保教师收入不低于当地公务员收入水平,落实并完善教师绩效工资制度,提高一线任课教师尤其是高中段教师的收入。落实有关政策,完善教师住房、医疗、养老和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保障教职工合法权益。 (四)加强保障,全面促进教育和谐 1.加强组织领导,凝聚教育发展力量 加强对教育工作的领导。把推进教育现代化建设作为各级党委和政府的重要职责,规划决策上优先部署教育工作,财政安排上优先保障教育投入,领导管理上优先解决教育问题。健全领导体制和决策机制,及时研究解决教育改革发展的重大问题和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建立健全人大、政协对教育改革和发展情况的监督检查制度。建立健全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动员全社会关心、支持教育,提高教育发展的整体水平。 加强教育系统党的建设。坚持用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成果武装党员干部、教育广大师生,牢牢把握党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的主导权。强化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制度建设,推进学习型党组织建设。加强教育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行风建设,完善体现教育系统特点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维护教育系统和谐稳定。建立和完善信访、安全工作责任制,强化风险评估,完善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机制和学校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强化校园安全防范,完善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管理,健全安全保障责任机制,提高预防灾害、应急避险和防范违法犯罪活动的能力。加强校园及周边环境治安综合治理。深入开展平安校园、和谐校园创建活动。 2.加大教育投入,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增加公共财政对教育的投入。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地方年初预算和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教育经费依法实现“三个增长”;确保财政教育经费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比例到2012年达到21%以上;确保财政教育经费支出比例高于现有水平,并逐年提高;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同期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征足用好教育费附加,统筹安排相关政府性基金用于教育。 完善各类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全面纳入财政保障范围,不断提高各类学校生均财政预算内拨款定额标准。学前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经费逐步达到本区小学水准;中职教育生均日常公用经费逐步提高到普通高中的1.5倍以上,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成人教育落实人均5元以上的教育经费,并在乡镇(街道)设立成人教育经费专项。加强对非公办学校、幼儿园的管理,逐年提高对新居民子弟学校和民办幼儿园规范办学的奖励补助额度。鼓励行业、企业等捐资助学,鼓励社会资金以多种形式进入教育领域,完善多元化教育投入保障机制,确保教育优先发展。 健全教育经费管理制度。建立科学、规范的教育经费及资产管理制度,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和教育支出结构。建立教育投入绩效考核、监督和责任追究机制,提高教育经费的使用效益。建立专项资金审计制度和学校装备投入的效益评估和监督体系,加强学校教育装备的指导、管理和监督,提高教育装备投入使用效益。开展节约型学校建设,倡导勤俭办学,严禁铺张浪费。 3.推进改革创新,增强教育发展活力 深化教育教学综合改革。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整合教研、科研、教育学会力量,深化教育内容、教学方法、评价机制的改革创新,提高人才培养质量。深化课程改革,探索和实践符合学校实际的分层式、走班制等教学模式,完善学分认定、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成长记录。尝试推进缩小班级规模计划,率先在渔农村义务教育和普通高中基本实现小班化教学。 深化教育体制改革。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巩固和完善“以县为主”的教育管理体制,落实政府发展教育职责,建立健全公共服务体系,维护教育公平和教育秩序。依法加强对民办教育的指导、管理和监督,健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办学主体多元、办学形式多样、充满生机活力的办学体制。进一步完善普陀科技学院办学体制和管理体制,推进中高职一体化办学。尝试推进集团化办学,借助名校(园)的资源优势改造、扶持薄弱学校(幼儿园),促进区域教育均衡优质发展。 建设现代学校制度。正确处理政府、学校、社会之间关系,建设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 依法保障学校充分行使办学自主权和承担相应责任。健全中小学校管理制度,完善中小学校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制度。积极引导社区、学生及家长对学校管理的参与和监督,不断完善科学民主决策机制。 扩大教育开放。主动融入长三角,进一步推动区内学校与国内外名校的交流与合作,扩大交流的范围,提高交流的层次,以教育开放促进教育发展。 4.坚持依法治教,推进教育科学发展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强行政执法,健全教育行政执法责任制、政务公开制和教育行政处罚制度,依法维护学校、学生、教师、校长和举办者权益。依法规范教育机构的审批、监督和管理,及时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办学行为。加强教育纪检、监察、审计工作,杜绝教育违规收费行为。 大力推进依法治校。学校要建立符合法律规定、体现自身特色的规章制度,依法办学,从严治校。要加强和改进学校内部管理,深化学校民主制度建设,依法维护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深入开展普法教育,促进师生提高法律意识和公民意识。 完善教育督导制度。探索建立相对独立的教育督导机构,独立行使督导职能。加强督导队伍建设,逐步推行教育督导资格制度,促进教育督导工作和督学人员的专业化发展。坚持督政与督学、监督与指导并重,进一步完善对乡镇(街道)政府教育工作的督导考核制度。全面加强各级各类教育质量监督,健全基础教育质量监测和评价体系,建立督导通报制度。不断完善发展性评估工作机制,推进发展性教育评价的实践研究。
主题词:教育 规划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5月26日印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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