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03-22

舟普政发〔201111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普陀区2010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区安委会对列入考核要求的12个乡镇(街道)、25个部门(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有关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2010年,全区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施意见》(普委〔2010〕8号)文件精神,紧紧围绕建设“平安普陀”的战略目标,立足防范,严格监管,加强整治,消除隐患,较好地完成了全年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2010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82起,死亡38人,直接经济损失384.3万,分别同比下降2.69%、持平和下降0.89%,安全生产三项指标连续6年实现“零增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总体稳定。

一、加强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部门建立了由党委主要领导担任组长的安全生产工作领导小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进一步重视。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单位增至12个乡镇(街道)、25个部门(单位),安全生产考核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区政府制定出台了《普陀区开展落实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活动实施细则(试行)》(舟普政发〔2010〕48号),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得到进一步明确。

二、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地、各部门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要抓手,认真排查,严格整改,务求实效,并结合实际明确了全年的整治计划和重点,建立了重大隐患档案,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同时,进一步加强了社区安全协管员、安全行风监督员等队伍建设,出台了《普陀区公民安全生产举报奖励制度》,积极鼓励人民群众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进行监督。全年共排查整改各类隐患6644条,确定省、市、区三级重大隐患挂牌整改单位18家。

三、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全区各地、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全年共组织开展安全生产执法检查7123次,立案查处违法行为424起,罚款600余万元,处理举报投诉406件,取缔非法建设10处、非法生产951件、非法经营73件,行政拘留136人。

四、强化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各地、各部门积极利用各级新闻媒体,及时报道重大安全生产工作,并通过新闻发布会、干部论坛、现场交流会、文艺演出、图片展示、安全生产咨询日、阅报亭等多种形式,广泛营造“从我做起、关注安全”的良好社会氛围。全年共发放各类安全刊物15000余份、宣传资料20000份,张贴安全横幅、标语2315条,报导新闻340余篇,报送信息600多条,组织各类培训152期,累计培训从业人员7万余名、危险作业现场监护员1520名、社区协管员204名。

2010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安全生产事故总量偏大,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压力较大,安全生产基础仍显薄弱,安全知识宣传教育还需深入,应急机制还需不断完善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在今后进一步研究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尽快加以改进。

现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下列单位为安全生产考核优秀单位:六横镇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桃花镇政府、勾山街道办事处、蚂蚁岛乡政府、白沙乡政府、虾峙镇政府、登步乡政府、区海洋与渔业局、区教育局、六横港航分局、区公安分局、区经贸局、区水利围垦局、区民宗局、区城管执法局、区质监分局、区粮食局、区卫生局、区工商分局、区国资公司、区城市发展投资公司、区旅游投资发展公司、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区远洋渔业总公司、区供销联社。

良好单位:东港街道办事处、区交通局、区农林局、区文广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区港航分局、沈家门港建设管理办公室。

合格单位:展茅街道办事处、朱家尖街道办事处、东极镇政府、区建设局、区旅游局。

希望各地、各部门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综合  △安全生产  考核  通报

抄送:区委各部门,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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