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普陀区消防安全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03-22

舟普政发〔201110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按照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的《普陀区消防安全责任书》(2006—2010年),2010年底,区政府考核组对各地消防安全工作目标完成情况进行了考核。从考核情况看,各地、各部门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大力开展全民消防安全教育,深入开展各类消防专项治理,狠抓城镇公共消防设施和社会消防组织建设,消防安全工作取得显著成绩,人民群众消防意识稳步提高,社会消防安全环境日益改善,全区火灾事故“四项指标”稳中有降,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社会平稳和谐发展。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一、加快完善公共消防基础设施

在全面完善城区消火栓布局的基础上,大力推进乡镇(街道)市政消火栓建设,共新增市政消火栓 16 只。目前,全区市政消火栓数量增至398只。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消火栓维护保养协同机制,消火栓完好率在95%以上。六横消防站顺利竣工,桃花消防站顺利进驻。各地和有关部门紧紧抓住消防工作的重点、难点问题,齐抓共管,密切配合,多次开展联合行动,在消防专项治理和重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活动中取得了显著成效。

二、深化消防工作责任制落实

从考核情况看,各乡镇(街道)都能在编制发展规划中考虑消防设施配套建设,在工业区中设置专用的消防车道及室外消防水源。一些偏远海岛充分利用自身资源,依托大型企业及乡镇(街道)自身,建设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进一步落实消防工作责任制的若干意见》,按照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扎实开展工作。各乡镇(街道)与社区、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责任网络。“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消防体系建设在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在全区范围内得到有效推广。

三、加大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力度

各地和有关部门通过抓专项治理、抓火灾隐患整改、抓宣传教育,有效防范了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火灾事故呈现稳中有降的势头,社会消防安全环境进一步好转。一是政府挂牌重大火灾隐患单位顺利摘牌。列为重大火灾隐患挂牌整改的三家单位在各督办部门的有力督促下,共投入整改资金120余万元,按期完成整改。二是世博安全保卫工作成效明显。世博会期间,严密部署、强化举措,确保了全区消防安全形势稳定,未发生影响较大的火灾。三是火灾隐患排查整改力度大。先后开展了家庭旅馆消防安全专项整治、社会单位“四个能力”建设、平安“2010”火灾隐患排查、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检查等多项整治活动,排查和消除了一批火灾隐患。沈家门街道在荷外社区老城区电气线路改造试点工作的基础上,完成了1200户线路改造工作,大大降低了木结构老房子火灾发生的概率,有效改善了沈家门老城区的居住安全环境。针对城区大量建筑建成于上世纪七、八十年代、房屋产权多次变更、公共消防设施无人管理、消防设施基本处于瘫痪状态的现状,明确相关单位职责和分工,对沈家门、东港街道七层以上居民楼公共消防设施进行全面改造。

四、强化社会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各地和有关部门深入开展了消防安全培训,消防安全教育受众群体稳步扩大。2010年,全区开展了公众聚集场所“四个能力”培训、《浙江省消防条例》宣传月、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培训、厨师和船厂专项培训、世博安保消防培训、“11.9”消防宣传月、冬季防火宣传培训等八个主题培训活动。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大力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进一步增强了企事业单位预防和处置火灾的能力。

经综合考评,东港街道办事处、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和六横镇政府为考核优秀单位,勾山街道办事处、朱家尖街道办事处、展茅街道办事处、桃花镇政府、东极镇政府、虾峙镇政府、白沙乡政府、蚂蚁岛乡政府和登步乡政府为考核良好单位。

近年来,我区消防工作成绩斐然,消防安全形势保持高度稳定,但是,我们也看到消防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矛盾,需要引起关注和重视。一是消防工作发展不平衡。随着我区经济的快速发展,消防监督区域、监督对象增加较快,失控漏管现象比较突出,群众的消防素质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城乡结合部和渔农村的消防管理仍需继续加强。二是消防责任在落实过程中存在断链现象。个别单位消防组织不健全,没有配备专(兼)职消防管理人员,消防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不够到位。三是消防灭火体系还不完善。特别是在扑救高层火灾、大型油品储存类火灾,海上船舶火灾的装备设施缺乏,扑救能力不足。

2011年,各地、各部门要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结合各地、各部门实际,深入推进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进一步改善消防安全环境,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可持续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一年三月七日

 

 

 

 

 

 

 

 

主题词:公安  消防  考核  通报

抄送:区委各部门,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3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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