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10年度全区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02-22

舟普政发〔20114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2010年,全区各乡镇、街道认真贯彻实践科学发展观,严格执行国土资源管理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认真落实中央宏观调控政策,正确处理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和加强国土资源保护的关系,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为我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根据区政府与各乡镇、街道签订的2010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区政府对各乡镇、街道进行了考核,现将结果通报如下:

一、严守耕地红线,耕地保护制度落实到位

一年来,各乡镇、街道在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同时,高度重视对耕地资源的保护,加大力度,强化措施,严格执行一把手责任制,分片按级签订责任书,层层明确保护任务,落实耕地尤其是基本农田保护的各项措施,全区耕地保有量继续保持在121568.9亩以上,基本农田保护面积稳定在109094.25亩以上。

二、确保耕地占补平衡,耕地垦造工程扎实推进

各乡镇、街道根据建设占用耕地“占一补一”的要求,采取多项措施补充和储备耕地。按照《普陀区落实全市垦造万亩耕地工程实施方案》,继续大力推进垦造万亩耕地工程,全年完成项目11个,新增耕地面积2488亩。积极挖掘可开发利用资源的潜力,因地制宜,开展宅基地复垦、土地整理工作,立项1个,面积550亩;实施并通过验收宅基地整理项目9个,面积183.8亩。连续15年实现了全区耕地总量动态平衡。

三、提升增源挖潜能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一步提高

各乡镇、街道把节约集约用地作为缓解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的根本途径,积极推进土地资源的综合挖潜工作,通过合理确定供地数量、加快土地供应、提高容积率、控制企业非生产性辅助设施的用地规模、鼓励企业实施技改等方法,切实提高土地利用效率。2010年,共消化转而未供土地1892亩,盘活利用存量建设用地2539亩。加大闲置土地清理力度,通过无偿收回、限期开发、收取闲置费等方式处理闲置土地8宗,土地利用效率进一步提高。

四、强化执法监察力度,执法环境不断改善

按照“预防为主,预防和查处相结合”的方针,各乡镇、街道积极构建“政府主导、部门配合、多方参与”的综合防控体系,加强巡查跟踪、拓宽巡查范围、提高巡查频率,全年巡查582次。加强村级国土资源协管员队伍建设,国土资源执法监察管理结构进一步牢固,国土资源违法违规行为的发现率和制止率不断提升,违法用地行为得到有效控制。全年立案查处土地违法案件22件,案件查处率100%,没收在非法占用的221.2亩土地上建造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拆除在非法占用的18.6亩土地上的建构筑物和其他设施,罚没款481.8016万元。树立了国土资源执法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同时,积极利用政务公开栏、村务宣传栏等平台和上街宣讲、悬挂横幅等方式,开展国土资源法律法规的宣传,推进了依法用地观念的深入。

五、落实矿山治理措施,矿山生态环境逐步好转

各乡镇、街道按照《舟山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围绕生态区建设目标,坚持“禁采区内关停、限采区内收缩、开采区内集聚”的方针,加强矿山自然生态环境保护和治理工作,全年关闭2个经营性矿山。积极开展废弃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整治,投入130余万元,完成展茅张家废弃矿山生态整治,治理面积1.2万平方米。抓好市级绿色矿山创建工作,规范矿山企业开采行为,改善矿山环境。

六、立足社会民生平安,地质灾害防治成效显著

各乡镇、街道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要位置,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认真排查辖区内地质灾害隐患点,协助发放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和工作卡,投入资金316万,完成了沈家门街道荷东溪坑弄42-44号、展茅街道螺门三渔新村60-64号、登步乡鸡冠水池墩、桃花镇大石头村、蚂蚁岛乡穿山岙等地质灾害点的治理。全面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范,落实人员,明确责任,结合区域实际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及时处置了多起突发地质灾害,全年未发生人员伤亡事故。

通过考核,也发现在国土资源管理工作中存在的一些问题,主要是:耕地后备资源少,占补平衡难度较大;土地闲置现象依然存在,处置难度大;土地违法行为还时有发生。对此,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还要加强沟通,紧密配合,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根据考核结果,各乡镇、街道均较好地完成目标管理各项任务。经综合考评,蚂蚁岛乡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被评为2010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集体,其他乡镇、街道均为合格。六横镇人民政府、勾山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垦造耕地先进集体。东港街道办事处被评为地质灾害治理先进集体。

2011年是实施“十二五”规划的开局之年,是奠定未来五年发展基础的关键之年。各乡镇、街道要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立足海洋经济综合开发,严格按照年度国土资源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的各项任务和要求,坚持耕地保护基本国策,进一步统筹好资源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为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较快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二〇一一年二月十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土地  通报

抄送:区委各部门,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2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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