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普陀区调整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
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10-28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现将《普陀区调整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二十一日
普陀区调整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体制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快推进全区渔农村广电网络建设,进一步理顺我区广播电视管理体制,根据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整合发展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整合发展的通知》(浙委办〔2011〕100号)、《关于进一步加强渔农村广播电视工作的意见》(普委办[2009]58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对我区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体制进行调整。为确保此项工作顺利进行,特制定本方案。 一、调整范围 本次广播电视管理体制调整范围为:六横镇、桃花镇、虾峙镇、东极镇、登步乡、蚂蚁岛乡、白沙乡。 二、调整目标 本次广播电视管理体制调整目标是:把乡镇广播电视站“以乡为主、区乡共管”的管理体制调整为“以区为主、区乡共管”的管理体制,实行广播电视网络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并逐步实行统一收费,为实现全省广播电视有线网络“一省一网”、数字电视整体平移创造条件,推动我区广播电视事业协调、快速发展。 三、调整内容 (一)将各乡镇广播电视网络建设管理、技术保障、安全播出职能整体划转给普陀广播电视台,各乡镇广电站继续保留广电宣传职能。 (二)各乡镇现有广电实际使用资产经区财政、文广等部门清产核资后整体移交区广播电视台,移交之日起各乡镇有线电视视听维护费、初装费以及预埋工程费均由区广播电视台收取。乡镇广电站原财务资金盈亏和债权债务均由各乡镇负责处理。 (三)按“人随事转”原则,现乡镇广电站在职在编人员由区编办和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次性办理编制和人员划转手续。其他在职的非编人员经区广播电视台考核确认上岗资格后,重新确定劳动关系。(发文之日后各乡镇签订合同的非编人员,区广播电视台不予接收,由各乡镇自行负责解决)。 四、工作步骤和要求 (一)准备阶段(9月10日—9月20日) 1.制定本次调整工作方案,明确调整范围、目标和任务。 2.成立普陀区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体制调整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体制调整工作的指导、协调和督促。张禾波任组长,王旭光任副组长,成员由区政府办、区监察局、区委宣传部、区财政局、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等部门和六横、桃花、虾峙、东极、登步、蚂蚁岛、白沙等乡镇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乡镇广播电视管理体制调整的日常工作。 3.召开调整工作会议,进一步统一思想,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确保调整工作顺利进行。 (二)清产核资阶段(9月21日—10月26日) 由区财政局牵头,相关部门联合成立清产核资小组,对各乡镇广电资产及相关财务进行清产核资(具体时间安排见附件)。各乡镇要积极配合清产核资工作,严肃财经纪律,提供准确的财务数据。 (三)整体移交阶段(10月27日—11月18日) 清产核资工作结束后,乡镇广电资产一并移交区广播电视台接收。划转后的在编人员根据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调令到区广播电视台报到。非在编人员与区广播电视台重新签订劳动合同。
附件:
乡镇广电站清产核资时间安排
白沙乡 9月21日至9月25日 蚂蚁岛乡 9月26日至9月30日 登步乡 10月8日至10月11日 东极镇 10月12日至10月15日 虾峙镇 10月17日至10月19日 桃花镇 10月20日至10月21日 六横镇 10月24日至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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