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的通知 |
来源: 普陀区人民政府 作者:普陀区人民政府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05-19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因人事变动,经区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区政府领导班子工作分工。现将具体分工通知如下: 区长 姜建明 领导区政府全面工作,负责财政、国有资产管理、审计、监察、机构编制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财政局、区国资办、区国资公司、区审计局、区监察局、区编委办。 联系区咨询委。 常务副区长 刘永艺 负责发展和改革(统计)、工业经济、人民武装、法制、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环保、国土资源、东港开发建设、质量技术监督、重点工程、电力、税务、金融、保险、打击走私、海防、口岸、对外开放、老龄、退休干部管理、信用担保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区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接待办、区政府驻外机构、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区经济贸易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老龄工委办、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退管办、区环境保护局、区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区人武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驻普陀部队、区国安分局、区国税分局、普陀地税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质监分局、区总工会、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普陀供电分局、区工商联、区人民银行、普陀银监办、区工商银行、区农业银行、区中国银行、区建设银行、区农业发展银行、普陀农村合作银行、杭州银行普陀支行、民泰银行普陀支行、普陀邮政储蓄银行、各非银行金融机构。 副区长 张禾波 负责城乡规划建设、交通、住房改革、城市管理、人民防空、鲁家峙岛开发、城北开发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建设局、区交通局、区城管办、区城管执法局、区人防办、区大桥办、普陀规划管理处、鲁家峙岛开发建设指挥部、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城北开发建设指挥部、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 联系区港务分局、沈家门海事处、区公积金分中心、市自来水公司普陀营业所、市蓝焰燃气公司普陀销售分公司。 副区长 王旭光 负责旅游、文化、体育、广电、新闻出版、民族宗教事务、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招投标管理、邮政、通讯、信息化建设、政务公开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旅游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区民族宗教事务局、区审批办证中心、区招投标办、舟山群岛国际邮轮码头有限公司。 联系区邮政局、区电信局、浙江移动普陀分公司、中国联通普陀分公司、区文联、舟山群岛旅游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副区长 刘明永 负责新渔农村建设、民政、双拥、海洋与渔业、农业、林业、盐业、安全生产、水利围垦建设、沈家门渔港管理、三防、气象、慈善、菜篮子工程等方面工作。 分管区渔农办(区政策研究室)、区民政局、区双拥办、区农林局、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区水利围垦局、沈家门港建设管理办公室、国际水产城管委会办公室、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区残联、区远洋渔业总公司。 联系区妇联、区慈善总会、区暖促办、区盐务局、区气象局。 副区长 邱一虹 负责教育、科技、卫生、人口和计划生育、食品安全、档案、卫生城市创建、文明城市创建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教育局、区科学技术局、区卫生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区档案局、区行政学院。 联系区文明办、区食品药品监管分局、区科协、区红十字会、普陀科技学院。 副区长 蔡朝才 负责现代服务业、内外贸易、招商引资、山海协作、粮食、供销、物价、市场、浦西开发、外事、侨务、台湾事务工作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招商局、区经济技术协作办公室、区粮食局、区物价局、区供销联社、区外事办、区侨务办、区台办。 联系区侨联、国际商会、区工商分局、区市场分局、区烟草专卖局、团区委。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六日
主题词:人事 分工 通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