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情况的通报 |
来源: 普陀区政府 作者:普陀区政府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03-18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普陀区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办法》的规定,区安委会对2009年度列入考核的12个乡镇(街道)、22个部门(单位)进行了考核,现将考核情况通报如下: 2009年,全区各级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部署,按照建设“平安普陀”的战略目标,树立安全发展、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深入开展安全执法、治理、宣教“三项行动”和法制体制、保障能力、安全队伍“三项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保持了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基本稳定和好转。2009年全区共发生各类事故186起,死亡38人,直接经济损失355.59万,分别同比下降2.62%、持平和下降3.62%。安全生产三项指标连续5年保持零增长,安全生产工作成效显著。 一、加强领导,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落实 各地各部门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逐步建立了主要领导总体抓、分管领导分头抓、责任部门具体抓的工作机制。能积极落实有关会议精神,按时召开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层层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深化了责任制考核工作,较好地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全区安全生产责任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 二、狠抓落实,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治理行动 各地各部门把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作为推动安全生产工作的主抓手、主载体、主动力,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贯穿于安全生产工作始终,真排实查,真整实改,务求实效。结合实际专门确定了整治计划和重点,建立重大隐患档案,做到整改内容、整改标准、整改措施、整改进度和整改责任人“五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整改各类隐患6920条,市、区两级挂牌的21家重大隐患整改单位全部完成整改任务。 三、依法行政,深入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 全区各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行动,切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安监部门强化生产安全事故联合调查机制,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事故;渔业部门开展小型渔船、休闲渔船、饭虾船专项整治;交通部门牵头开展运砂运石船专项整治;海事部门开展“惊蛰2号”打击非法运输船专项行动;交警部门开展酒后驾驶专项整治、“蓝盾”行动;消防部门开展“利剑行动”、家庭旅馆整治;区旅委组织开展涉旅行业安全专项整治等。一批违法违章行为得到了及时制止和纠正,有效防范、减少了事故的发生。 四、强化意识,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行动 各地各部门围绕“安全生产月”活动,开展了安全文艺进社区、进企业、送安全书籍进学校、安全生产摄影展、对口检查、安全生产咨询日、应急救援演练、分发宣传挂图等活动。启动全民安全宣教行动,创办《普陀民生安全》期刊,全年四期累计印发23000余份。加强安全警示教育,制作全区安全生产警示片,制作安全动漫公益广告片。成立普陀区安全生产培训教育中心,积极组织企业“三类人员”参加安全培训,开展民工安全学校试点活动,共有18700名民工接受安全教育。 五、多措并举,进一步夯实安全生产基层基础工作 9个乡镇(街道)建立了单设的安全管理站,建立完善社区“网格”安全监督员、安全宣传员、安委会成员单位联络员、安全行风监督员等队伍,形成了多元化、立体式安全管理网络。加快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组织开展工商贸企业分级评估工作,已完成496家工矿商贸企业分级评估工作。推广实施修造船企业危险作业现场安全监护制度,已组织培训4500余名监护员持证上岗。 2009年,我区安全生产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是安全生产事故总量仍然偏大,较大事故仍时有发生,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监管压力较大,安全生产形势依然严峻,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安全教育不够深入,应急预案演练不足等问题仍然存在,需要在今后进一步研究分析原因,采取切实有效措施,不断加以改进。 根据考核情况,确定下列单位为安全生产考核优秀等次:勾山街道办事处、虾峙镇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东极镇政府、登步乡政府、桃花镇政府、区海洋与渔业局、区公安分局、区教育局、区港务分局、区水利围垦局、区建设局、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区文广新闻出版(体育)局、区国资公司、区农林局、区质监分局、区供销联社、区工商分局、区粮食局、区城市发展投资有限公司、区旅游投资发展有限公司、区民宗局、区城管执法局、区经贸局、区远洋渔业总公司。良好等次:东港街道办事处、白沙乡政府、朱家尖街道办事处、蚂蚁岛乡政府、区旅游局、区交通局。合格等次:六横镇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希望各地各部门(单位)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切实强化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狠抓安全生产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区安全生产形势的稳定,为全区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提供安全保障。
二〇一〇年二月二十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安全 生产 考核 通报 抄送:区委各部门,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3月2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