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公布第三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的通知 |
来源: 普陀区政府 作者:普陀区政府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04-10 |
舟普政发〔2009〕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我国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作的意见》(国办发〔2005〕18号)精神,经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专家小组评审、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工程领导小组审核,决定将“普陀石雕”等7个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列入第三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名录。现将代表作名录予以公布(附后)。 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继续做好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工作,对列入代表作名录和其它有价值的非物质文化遗产,要制定保护规划,落实专项经费和保护措施,切实保护好、传承好、利用好。要进一步传承和发展我区非物质文化遗产,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为繁荣文化事业、加快我区海洋文化名城建设作出新贡献。
附件:第三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作名录
二〇〇九年四月六日 附件 第三批普陀区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代表作名录
一、民间美术 1. 石雕---展茅街道
二、民间手工技艺 2.烤虾---六横镇 3.近洋涨网---蚂蚁岛乡 4.笼裤---六横镇
三、传统体育竞技 5.船上竞技---区非遗中心
四、民俗风情 6.龙王信仰---区非遗中心 7.渔民预测天象---白沙乡
主题词:文化 保护 通知 抄送:市文广新闻出版局,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4月7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