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8年度全区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
来源: 普陀区政府 作者:普陀区政府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9-03-19 |
舟普政发〔2009〕1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2008年,全区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围绕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目标任务,认真贯彻执行国土资源基本国策和法律法规,正确处理发展经济和保护资源的关系,国土资源管理工作呈现出规范、健康、有序的发展态势,较好地完成了年初确定的各项任务,同时涌现了一批成绩突出的先进乡镇、街道。为树立榜样,激励先进,经区政府研究,决定对下列先进集体予以表彰: 一、国土资源目标管理先进集体 桃花镇人民政府、虾峙镇人民政府、展茅街道办事处。 二、土地开发整理先进集体 六横镇人民政府、朱家尖街道办事处。 三、地质灾害治理先进集体 沈家门街道办事处。 四、矿山生态环境建设先进集体 东港街道办事处。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在新的一年里,珍惜荣誉,开拓进取,再创新业绩,再作新贡献。同时号召全区各乡镇、街道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坚定信心,扎实工作,努力提高国土资源对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保障能力,为圆满完成今年国土资源管理的各项任务,推进我区经济社会平稳有序较快发展作出新贡献。
二〇〇九年三月十八日
主题词:城乡建设 国土 表彰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9年3月18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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