歌舞娱乐场所(普陀区东港瀛洲汇商务会所)设立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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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作者: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11-0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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歌舞娱乐场所(普陀区东港瀛洲汇商务会所) 设立公告 舟普文告[2011] 12号 兹有许昔军申请设立舟山市普陀区东港瀛洲汇商务会所(行政许可)事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娱乐场所管理条例》、文化部《公众聚集场所审核公示暂行办法》的规定,现将该申请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如发现上述审核事项不符合《娱乐场所管理条例》规定的或有其他不实之处的,请在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2011年11月16日前)向我局反映。行政许可申请人或者利害关系人要求听证的,可在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2011年11月9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或者口头申请。逾期不提出申请的,视为放弃听证权。 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盖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三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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