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建明区长在全区庆祝浙江省第20个老人节大会上的讲话要点

来源: 普陀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7-10-22

                     (2007年10月19日)

  近几年来,我区老龄事业在各级老龄工作部门和老龄工作者的努力下,积极贯彻落实党和政府关于老龄工作的方针政策,开拓进取,老龄工作得到全面深入发展。
  一是社会保障和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完善。以渔农民为重点的老年居民“以奖代保”制度得到有力推进。城乡一体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普遍实施,困难老人的最低生活保障基本做到了应保尽保;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集中供养率分别达到了94%和91%。
  二是老年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推进。基本建成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主体,覆盖城乡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率达到80%以上。探索了符合我区实际的“以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老年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养老服务社会化体系,并在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大蒲湾社区开展了居家养老试点工作。
  三是老年事业基础设施进一步改善。2006年投入200余万元建设完成区老年活动中心;2005年至今,共投入500余万完成全区41个新社区老年活动室改扩建工程,目前,全区老年活动室总计252个,投入累计2558万余元;今年区政府实事项目之一,区福利中心建设前期工作进展顺利,预计2008年底基本完成。
  四是老年人权益保障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深入宣传敬老、养老、助老的传统美德。《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等法律纳入了“五五”普法规划,全区建立了13个法律援助工作站,53个老年维权机构,开通了“12348”老年人法律咨询热线。区人大会同区属有关部门多次开展老年人权益保障专项督查工作,保证了老年人各项优待规定落到实处。
  五是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进一步丰富。不断完善老年教育网络,逐步在各社区建立老年电大教学班,目前,全区共有老年电大教学点13个,在校学员2510人,占老龄人口的5%,我区老年电大连续四届被评为省先进办学单位。大力开展群众性老年文体活动,认真举办老年文化艺术周,多次组织老干部艺术团、夕阳红艺术团等开展送文艺下乡活动,丰富农村老年人的精神文化生活。
  六是老年人的社会参与作用进一步发挥。各基层老年协会按照“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的原则规范协会建设,以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为平台,积极开展对青少年的教育,在渔农村,特别是偏僻地区,老年人已经成为社会治安及社会公益活动的主力军,为构建海岛和谐社会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回顾过去,为所付出的努力和所取得的成绩感到欣慰,展望未来,我们深感责任重大。人口老龄化问题形势严峻,21世纪要经受“银发浪潮”的冲击。做好老龄工作是一项伟大的关爱工程,不仅关系到老年人的切身利益,而且关系到家庭的和谐和普陀社会的和谐。
  尊老、敬老、爱老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重视老龄工作是各级党委和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我们要坚定不移地贯彻落实好党中央、国务院关于老龄工作的各项方针政策,并结合普陀实际,尽可能地为老年人办实事、解难事,让大家生活更美好、晚年更幸福。今后一段时间我区老龄工作要重点把握好以下三方面:
  一、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老龄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
  一是要清醒分析人口老龄发展的形势。根据联合国统计标准,60岁以上老年人或65岁以上老年人占总人口10%或7%以上的,属老龄化国家。我国目前老年人口1.44亿,占总人口的比例达11.3%。从我区看, 2006年底全区60周岁以上老年人已达50141人,占总人口15.98%,高于舟山市其它县(区)。
  二是要正确对待老龄工作面临的新问题。随着人口老龄化快速发展,在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面临的养老保障负担日益沉重,尤其是农民养老、医疗社会保障压力最大,这些压力将越来越深刻的影响到社会各个方面,对经济社会的发展提出了各种挑战,我们必须增强应对人口老龄化挑战的紧迫性和自觉性。
  三是要充分认识做好老龄工作的重要意义。尊老敬老是中华民族的一个传统美德,老龄工作是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内容。因此,做好老龄工作,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提高老年人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有利于形成良好社会风尚、促进精神文明建设,有利于维护家庭和睦、促进代际和谐,有利于化解社会矛盾、促进社会公平。做好老龄工作是建设和谐社会、小康社会和社会主义新农村重要内容。
  二 、突出重点,积极谋求我区老龄事业新发展
  一是要大力加强基层老龄工作。加强基层老龄工作,既是提高老龄工作整体水平的需要,也是加快富裕和谐新农村建设的客观要求。各乡镇、街道要以创建老龄工作“先进乡镇”、“先进街道”的活动为抓手,统筹规划,完善服务设施,为老年人提供更好的物质文化生活条件,特别是要把城市社区创建省级老龄工作规范化社区的做法,延伸到渔农村新社区。
  二是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业发展。大力发展社会养老服务业,是应对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重要举措。由于我区老年人数的不断增加,现有的养老服务机构已远远不能满足老年人的服务需求。要结合我区实际,积极实施“居家养老为主体、社区服务为依托、老年福利机构为补充”的发展模式,逐步推广沈家门街道新街社区居家养老模式。同时采取公建民营、民办公助、购买服务等多种市场化运作方式促进养老服务业的发展。
  三是深化完善大社保体系建设。老年人问题涉及面广,但最根本的是社会保障问题。这些年来,区政府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建立了城镇社会保障以及覆盖城乡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按大社保的要求,继续深化完善并认真抓好落实,特别是对符合低保条件的老年人,做到应保尽保。在推广深化分层分类救助过程中,要重视低保边缘老年人的生活困难问题。切实把被征地农民社会保障制度落实到位,对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村老人,实行即征即保。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和医疗救助制度,积极探索城镇基本医疗保障之外的老年人“老有所医”问题。
  四是要切实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有关部门要把优待老年人的政策宣传好、执行好、维护好,使老年人真正共享经济社会发展成果。要从解决老年人切身利益和提高生活质量等现实问题入手,全面保障老年人的合法权益。要广泛开展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进社区活动,巩固、完善“家庭赡养协议书”的签订和落实。
  三、加强领导,努力开创老龄工作新局面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老龄事业是党和政府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各地各部门要把老龄工作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要结合本地区、本单位实际,制定实施规划,建立健全老龄工作目标责任制,并抓好落实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要经常听取老龄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
  二是要加强协调配合。老龄工作任务繁重,涉及面广,需要各地各部门共同努力。区老龄工委各成员单位要根据区老龄工委确定的工作目标和任务,结合实际,研究制定具体计划措施,并抓好落实,成员单位之间要相互支持、配合,形成分工合作、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要充分调动社会各界的力量,关心、支持和参与老龄事业发展。
  三是要加强机构建设。加强老龄工作机构建设,着力解决老龄工作人员编制少、经费不足等问题。政府要逐年增加老龄工作财政投入,各地各部门要从工作实际出发,努力形成上下贯通、管理有序的工作体制。要加强老龄工作队伍建设,选派有事业心、责任心和工作能力的同志从事老龄工作,不断提高老龄工作的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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