傅良国副区长在全区招投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来源: -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6-03-17
              傅良国副区长在全区招投标工作会议上的讲话要点
                    二〇〇六年三月十六日

  一、充分肯定我区招投标工作已取得的成绩,清醒认识当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
  我区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工作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正确领导下,开展二年来稳步推进,运行情况良好,取得了明显成效。突出体现在五个方面:一是招投标统一平台顺利建成。按照管办分离的要求,建立了决策、管理、操作三个层面的招投标领导和工作体系,全区限额以上的建设工程、土地使用权交易、政府采购、公有资产资源出租出让等统一进场交易。13个乡镇街道全部建立了基层招投标中心;二是规范化程度不断提高。监管体系基本形成,职能分工日趋明确,管理制度不断规范,有效地加强了对招投标事前、事中、事后各个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三是招投标领域不断拓展。扩展到公有资产资源出租出让、村(社区)小额建设工程、货物采购等,招投标工作的范围、领域和方式更趋灵活和广泛;四是统一平台共识逐步形成。各地各部门的思想认识进一步统一,对招投标统一平台工作的认同感进一步增强,招标办与行业主管部门之间的协作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平台各个层面的关系进一步理顺,形成了职能部门业务监管、招标办综合监管、监察机关执法监察的监督体系;五是工作成效日益显现。两年来的工作实践证明,实行招投标统一管理,优化了经济环境,完善了工作机制,密切了党群关系,促进了廉政建设,经济效益和社会效应显著。
  在充分肯定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所做的工作和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招投标统一平台建设发展过程中还存在一些新问题。一是个别单位领导对招投标工作重视不够,以种种理由为借口,将按规定必须招标的工程项目化整为零或分段实施;或将必须公开招标的项目,缩小公告范围实行邀请招标甚至直接发包;在公有房屋出租方面,个别单位隐报瞒报、该进场未进场、该公开未公开、私下自行出租房屋;个别单位违反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存在擅自自行采购,或先采购后要求补办手续等现象。二是管理难度增大。建立招投标平台后,招投标工作涉及交易登记、信息发布、投标报名、评标定标等多个环节,涉及中介机构、专家、业主单位、投标单位、招投标中心等多个部门和单位,环节和部门在增多,违规的路径在增加,监管的难度也随之增大,监督管理难以形成有效合力,使挂靠、转包、分包等现象未能从根本上得到遏制,影响监督的效果,影响工程的顺利推进。三是违规活动有新变化。违规活动由发生在标前、标中向标后阶段转移,低价中标、高价结算,施工过程中任意变更设计、变相增加工程量、决算超预算现象仍然比较突出。四是招投标代理机构行为不够规范,缺乏相应的制约手段和措施。有的招投标代理机构为招投标人违规操作提供便利,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招投标的市场秩序。五是串标现象未能得到有效遏制。对投标人之间的串标行为缺乏有效的监管措施,且串标查处工作存在职责不明、多头管理等现象,未能形成招投标案件查处的联动机制和工作合力,以致串标活动时有发生。
  这些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采取有力措施,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二、牢固树立“三个意识”,进一步深化对招投标工作的认识
  一是树立大局意识。建设区招投标统一平台,深化招投标工作,目的是为了贯彻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尊重经济规律,遵守市场规则,最大程度地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改善市场经济秩序,减少政府对招投标这一微观市场经济行为的干预,强化、完善政府对经济的宏观调控职能,促进经济更快更好的发展。全区各地各单位要树立大局意识,把思想统一到服务服从于全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大局上来。
  二是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招标投标法》、《政府采购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对招投标工作的主体、程序、时间、评标办法、价格确定等都有十分明确的规定。不按程序办事,随意压缩时间,改变招标方式,都是违法违规行为。但是,少数部门和同志至今仍然缺乏这方面的办事意识。特别是政府采购方面,总认为自主权少了、环节多了、时间长了、手续繁了,千方百计找理由,擅自指定品牌,指定供应商,规避或不想进平台,甚至对集中采购有抵触情绪。因此,各地、各单位领导要切实增强依法办事的意识,以实际行动支持招投标工作。
  三是增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意识。招投标统一平台的建立,就是强调从源头上预防腐败,把权力放在阳光下操作,是区委区政府标本兼治,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的一项十分重要的民心工程和阳光工程。我们开展的规范招投标工作之所以受到群众的普遍欢迎和广泛好评,主要在于坚持了为民利民的宗旨,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在于着力构建公开、公平、公正的“阳光工程”,反映了群众的呼声和要求;在于坚持拓宽民主监督的渠道,为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防范招投标领域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的滋生设置了有效的防线。因此,大家都要从这个高度来深刻认识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三、着眼巩固、完善、深化、提高,推进我区招投标工作继续健康发展
  一是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地和各有关单位的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性,要从政治和纪律的高度认识做好招投标工作的重要意义,坚决执行统一招投标的有关规定,要全力支持、配合招投标监管部门的监督管理,克服那种认为执行招投标制度会影响经济发展速度的错误认识,纠正认识上的偏差和部门利益的局限,将思想统一到如何更好地发挥招投标统一平台作用的大局上来,坚决执行统一招投标的有关规定。
  二是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形成监督合力。各相关部门要继续加强沟通,既要明确职责,又要通力协作,合力监管。要进一步理顺招标办与各行业主管部门、行政监察部门的监管职责,将不同环节、不同角度的监督管理结合起来,做到相互制衡,相互监督,切实加大行政监督执法力度,共同构造一个有效的招投标行政监督体系。特别是政府投资项目代理建设推开后,要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开展政府投资性项目公共建设管理的监督机制,切实加强对建设项目施工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工程量变更;同时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审计监督,提高国有资金的使用效率,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切实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的管理水平。要切实加强对招投标代理机构的监督管理,制定完善相应的考核管理制度,实行资格准入。
  三是要进一步创新工作机制,加强督促检查。要善于总结好的经验,坚持以往工作中好的做法,持之以恒,来巩固业已取得的成效。要针对目前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始终以创新的思路和改革的办法推进工作,勇于探索新举措,善于创造新经验。同时要敢于动真碰硬,切实加强对招投标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擅自改变招投标方式、直接发包或邀请招标、违反规定自行采购、违规出租公有房屋等问题,一定要态度鲜明,坚决予以制止和纠正,对顶风违纪、查而不纠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追究相应责任。
  四是要严肃查处招投标领域不正当交易行为和商业贿赂问题。招投标领域的违法违纪行为是典型的不正当交易行为,不仅破坏市场经济秩序,造成国有资产的流失,而且滋生了商业贿赂等严重的腐败问题。因此,各职能部门要通力合作,形成合力,建立有效的查处机制,一方面坚决查处串标、围标等违反商业道德和交易规则、影响公平竞争的不正当交易行为,对问题严重的单位和个人要清除出本区建筑市场。另一方面要依法查处在招投标领域中以各种名义收受财物或其他利益的商业贿赂案件,同时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好公有房屋出租管理工作,进一步净化我区招投标市场。
  五是要进一步加强招投标平台内部监管。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招投标内部监管体系,不断强化对招投标工作人员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切实提高招投标工作水平和工作质量。要制定、完善科学合理的工作规程,分解招投标平台内部的监督权力,做到相互制约、相互监督,保证监管工作不出差错,监管队伍不出问题。
  六是要进一步加强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的规范化建设。乡镇(街道)招投标组建以来,总体情况是好的,但个别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还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要切实加强对乡镇(街道)招投标中心的指导、检查、协调和监督,使全区的招投标工作在广大群众中树立更好的形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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