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王晓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
来源: 普陀区政府 作者:普陀区政府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8-08-07 |
舟普政干〔2008〕12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关于王晓敏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经区政府研究,决定: 王晓敏任舟山市普陀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公室(机构升格为正科)主任,免去其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何朝兵任舟山市普陀区委、区政府接待办公室(机构升格为正科)副主任(试用期一年); 丁伟民任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升格为正科)局长; 乐舟龙任舟山市普陀区机关事务管理局(机构升格为正科)副局长(试用期一年); 沃其宏任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勾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 免去: 任建军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勾山街道办事处副主任、舟山市普陀区浦西开发建设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二〇〇八年八月一日
主题词:人事 任免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4日印发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