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吴绍能等非领导职务任职的通知 |
来源: 普陀区政府 作者:普陀区政府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8-07-12 |
舟普政干〔2008〕11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关于吴绍能等非领导职务任职的通知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舟普政发〔1997〕94号和普委办〔2005〕29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 吴绍能、储湘清任舟山市公安局普陀分局主任科员; 何伟力任舟山市普陀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主任科员; 李存国任舟山市普陀区建设局主任科员; 陈金花、徐晓星任舟山市普陀区农林局主任科员; 张信节任舟山市普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主任科员; 吴广盛任舟山市普陀区就业管理处主任科员; 王月飞任舟山市普陀区六横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郭伟平任舟山市普陀区东极镇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张优芬任舟山市普陀区登步乡人民政府主任科员; 刘舟波任舟山市普陀区财政局副主任科员; 唐海明任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副主任科员; 潘燕任舟山市普陀区招投标管理办公室副主任科员; 朱春儿任舟山市普陀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大队副主任科员; 张剑锋任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沈家门街道办事处副主任科员。
二〇〇八年七月十日
主题词:干部 任职 通知 主送: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抄送:区委各部门,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区人武部,区法院,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7月10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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