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蔡朝才等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普陀区政府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6-12-04

                  舟普政干〔2006〕12号

  区政府研究决定:
  蔡朝才任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舟山市普陀区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兼);
  陈亚维任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舟山市普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沈国平任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张建明任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驻北京联络处主任;
  水开明任舟山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免去其舟山市普陀区民政局副局长职务;
  张雷永任舟山市普陀区交通局副局长;
  邵仕海任舟山市普陀区城市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总经理;
  周志国任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经理;
  免去:
  陈安振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主任、舟山市普陀区打击走私和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主任(兼)职务;
  张剑飞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舟山市普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务;
  韩琳的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周国岭的舟山市普陀区科学技术局副局长职务;
  厉松年的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刘新军的舟山市普陀区监察局副局长职务;
  牟锡峰的舟山市普陀区建设局总工程师职务;
  张云素的舟山市普陀区审计局副局长职务;
  张新龙的舟山市普陀区国有资产投资有限公司经理职务。

 

                            二〇〇六年十一月二十四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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