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龚敏职务任免的通知

来源: -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5-10-27
舟普政干〔2005〕17号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
关于龚敏职务任免的通知
 
  区政府研究决定:
  龚敏任舟山市普陀区沈家门港建设管理办公室副主任兼沈家门港综合执法大队大队长,免去其舟山市普陀区城市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副主任职务。
 
 
 

 

                             二〇〇五年八月十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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