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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分管范围: | ||
负责发展和改革(统计)、工业经济、人民武装、法制、公安、国家安全、司法、信访、人事劳动、社会保障、环保、国土资源、东港开发建设、重点工程、电力、税务、金融、保险、打击走私、海防、口岸、对外开放、老龄、退休干部管理、信用担保等方面的工作。 分管区政府办公室(法制办)、区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办、区机关事务管理局、区接待办、区政府驻外机构、区信访局、区发展和改革局(统计局)、区经济贸易局、区公安分局、区司法局、区老龄工委办、区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区退管办、区环境保护局、区信用担保有限公司。 联系区人武部、区人民法院、区人民检察院、驻普陀部队、区国安分局、区国税分局、普陀地税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总工会、东港投资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普陀供电分局、区工商联、区人民银行、普陀银监办、区工商银行、区农业银行、区中国银行、区建设银行、区农业发展银行、普陀农村合作银行、杭州银行普陀支行、民泰银行普陀支行、普陀邮政储蓄银行、各非银行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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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个人简历: | ||
| 1982.9-1984.12 普陀县虾峙镇黄石中学任教; 1984.12-1985.5 普陀县蛟头中心学校任教; 1985.5-1989.9 舟山市普陀县(区)蛟头镇统计员、团委书记; 1989.9-1992.5 普陀区六横区公所团委书记; 1992.5-1995.3 普陀区台门镇党委委员、党政办主任; 1995.3-1998.7 普陀区蛟头镇党委副书记; 1998.7-2001.6 普陀区台门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2001.6-2002.12 普陀区虾峙镇党委书记、人大主席; 2002.12-2008.8 普陀区人民政府副区长、党组成员。 2008.8至今 舟山市普陀区委常委、常务副区长。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