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普陀区质量强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

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09-16

舟普政办[2011]146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普陀区质量强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已经区政府研究同意,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一年九月七日

 

 

 

 

 

普陀区质量强区建设目标责任制考核办法(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我区质量强区建设,建立健全质量强区工作机制和责任机制,确保各项工作任务的完成,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11】40号)、《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质量强区建设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考核对象

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二、考核依据

《普陀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质量强市建设的实施意见》、《普陀区质量强区工作实施方案》、《普陀区推进质量强区建设开展“创四优、育百强”行动方案》、质量强市、质量强区年度重点工作。

三、考核内容

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主要分共性工作、个性工作、加分项与否决项三部分。每年的考核内容由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根据年度工作要求编制《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于年初下发作为当年度考核的评分依据。

四、考核程序

(一)乡镇(街道)考核。各乡镇(街道)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认真组织自查自评,完成自评报告,填报有关数据,于每年12月中旬将自评报告报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根据各乡镇(街道)报送的报告、信息、数据进行资料审核,组成以四个牵头部门为主、相关部门参与的考核小组,对各乡镇(街道)进行现场考核。

     (二)部门考核。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各组成部门按照本办法和《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要求,认真自查,于每年12月中旬向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报送年度工作总结,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进行资料审核,视情组织现场考核。

五、等次认定和结果确定

(一)乡镇(街道)考核总分设定100分。设四个等次:优秀、良好、达标、不达标。90分以上为优秀;90~80分(含80分)为良好;80~60分(含60分)为达标,60分以下者为不达标。

(二)部门考核不进行具体分值评定,考核结果由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根据各部门的年度工作总结进行判定,设两个等次:达标和不达标。

(三)结果确定及运用。区质量强区领导小组办公室对各成员单位、乡镇(街道)的考核结果进行汇总,并报区政府审定。目标责任制的考核结果由区政府通报,并与区委、区政府对各部门、乡镇(街道)及领导干部的综合考评体系相挂钩。

 

附件: 1.普陀区质量强镇(乡、街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2.普陀区质量强区局办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附件1

 

普陀区质量强镇(乡、街道)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乡镇(街道):                                                                                总分:100分

类  别

序号

目  标  内  容

分值

考  核  办  法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组织

 

领导

1

成立镇质量强镇(乡、街道)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5

查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有分别得3分和2分,没有不得分

 

 

 

2

根据区政府质量强区实施意见,结合镇产业质量现状,制定质量强镇实施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

查质量强镇实施方案和实施情况。有质量强镇实施方案得1分,有效组织实施及记录,得2分

 

 

 

3

制定质量强镇相关的激励政策措施

查有无对实施质量强镇给予有力的财力、物力和相关政策支持的文件。有得3分,缺1项扣1分。

 

 

 

4

建立质量强镇工作考评制度

查镇对各部门、站实施质量强镇的考评制度。有得2分,没有不得分

 

 

 

5

加强质量强区宣传和信息报送

查是否有宣传活动及记录,并及时报送质量相关信息,每月2篇以上,完成得2分

 

 

 

工作

 

举措

 

产品

 

质量

 

6

抓企业质量基础建设

3

查有无协助有关部门抓提高企业标准化、计量检测和质量管理质量基础文件、过程记录。有得3分,没有不得分

 

 

 

7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制定实施战略;抓区域名牌的培育、创建和使用;引导企业抓好自主品牌的创建、宣传和经营,提高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指导区域领军企业抓好品牌的联合经营,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

7

查有无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文件,协助有关部门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有政策文件得1分,协助实施得1分;查是否按照省区域名牌“四有”要求,进行培育、创建,是否按省区域名牌使用要求做好推广使用工作,有相关记录得1分,无记录不得分;查是否有引导企业在各级媒体宣传自主品牌、参加展(博)览会的奖励政策及实际成效,有奖励政策得1分,有实际成效得1分;查是否有鼓励品牌联合经营的激励机制及实际成效,有激励机制得1分,有实际成效得1分

 

 

 

8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5

查有无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文件,协助部门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有政策得1分,协助得2分,有企业参与的实际成效得2分

 

 

 

9

抓产业质量提升

4

查有无协助部门大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参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得4分,缺1项扣1分。

 

 

 

10

抓食品质量安全

4

查抓食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协助有关部门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担当起食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有得4分,缺1项扣1分。

 

 

 

11

抓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3

查抓食品、健康安全和特种设备等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协助有关部门建立重点产品安全监管网络,担当起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有得3分,缺1项扣1分。

 

 

 

 

 

 

工程

 

 

质量

 

12

成立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队伍,并有效开展监管工作

3

查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程质量监管情况及记录。设监管部门得1分,有监管工作开展记录得2分

 

 

 

13

组建社会服务机构,并有效开展社会服务工作

3

查是否有用(危)房改造、住房救助等便民服务中心,并开展社会服务工作的记录。有组建文件得1分,有开展记录得2分

 

 

 

14

加强对镇、村投资项目(道路、绿化、水利)的监督管理

3

查有无进行项目招投标,实施项目实时质量监督和依法竣工验收。有招投标、实时监管和竣工验收记录的各得1分。

 

 

 

15

协助有关部门加强对企业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

2

查是否协助企业做好50万元以上项目招投标工作;是否按规定组织50万元以下项目招投标工作。协助做好招投标得1分,组织招投标得1分

 

 

 

16

开展农村用(危)房改造和困难群众住房救助

3

查有无工作方案,申报、审核、核准程序是否规范,工作过程是接受社会监督。有工作方案得1分,程序规范得1 分,接受社会监督得1分

 

 

 

17

有序开展城(镇)建设

3

查是否严格按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征地、拆迁、安置任务。完成得3分,不完成不得分

 

 

 

服务

 

 

质量

18

有提升三产服务业质量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3

查是否有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年度三产服务业投资的工作措施及其成效。有措施得1分,完成投资得2分

 

 

 

19

协助制定商贸、旅游、酒店、医疗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3

查是否协助制定服务标准及实施情况。协助制定服务标准得1分,组织实施得2分

 

 

 

20

实施服务品牌培育工程

3

查培育规划及实施情况。有培育规划得2分,组织实施得1分

 

 

 

21

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开展普陀区旅游经济强区创建工作

3

查是否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实施情况。成立创建小组得2分,组织实施得1分

 

 

 

22

积极参与区政府组织的 “ 文明示范窗口”等活动

3

查有无组织参与活动的文件、激励政策及组织开展情况。有得2分,组织实施得1分

 

 

 

23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镇乡连锁超市和村便民店创星达标工作

3

查组织连锁超市和村便民店参与创星达标的工作措施,达标情况。有工作措施得1分,达标得2分

 

 

 

24

推进社区服务工作

2

查推进社区服务的政策文件,以及组织社区计生、医疗、养老等服务工作。有政策文件得1分,组织实施1分

 

 

 

工作

 

举措

25

开展集镇专业保洁工作

3

查有无建立专业保洁机制、年度工作计划和实施专业保洁。有机制、计划和专业保洁各得1分

 

 

 

26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5

查有无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施集中处理得2分。查有无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的得3分,达80%以上得2分,达70%以上得1分

 

 

 

27

开展环境整治村工程

3

查有无开展环境整治村工程。有政策措施得1分,组织实施得2分

 

 

 

28

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6

查有无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查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三废”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和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情况。有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得2分,“三废”排放、工业固体及危险废物处置率在100%以上的得2分;“三废”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在95%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在100%以上的得2分;

 

 

 

加分

项目

29

协助部门、企业申报成功省级以上名牌、著名(驰名)商标、建设奖(杯)的

 

每增加1只:省级名牌、著名商标、出口名牌加1分;国家级加2分;省级区域名牌加3分,国家级加5分

 

 

 

30

协助企业参与制(修)订国家(行业)标准的, 协助企业将专利技术转化为技术标准, 协助企业开展国家或省级农业标准化示范项目的

 

每新增1项:行业标准参与单位的加1分,主要起草单位的加2分;国家标准参与单位的加2分,主要起草单位的加4分, 每新增1项:加2分, 每新增1个(含列入计划数):省级加2分,国家级加5分

 

 

 

加分

项目

31

产业内企业获得各级政府(省级以上协会)质量奖的

 

每新增1项:区政府质量奖得2分;市政府质量奖得5分;省政府质量奖得10分

 

 

 

32

协助有关部门建立公共服务平台并被省级以上有关部门批准建设的

 

新增每项加5分

 

 

 

33

指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并取得成效的

 

当年企业获得省级清洁生产企业的每新增1个加1分;其它省级称号同上

 

 

 

34

参与区旅游经济强区创建工作并取得成效

 

创建成功加2分

 

 

 

扣分

项目

35

辖区内产品质量监督检查合格率低于全市平均合格率的,辖区内被市级以上质监部门点名或划为区域性产品质量问题的

 

低于全区平均合格率的扣2分;低于10%以上的扣10分,被市级以上质监部门点名的扣5分;被省级划为区域性质量的扣15分

 

 

 

36

辖区内出现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37

辖区内出现严重工程质量安全事故的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38

辖区内出现环境污染事故的

 

每出现一起:扣10分

 

 

 

综合得分

 

 

 

 

 

 

 

 

附件2

普陀区质量强区局办考核内容及评分标准

 

  单位:                                                                                       总分:100分

类  别

序号

目  标  内  容

分值

考  核  办  法

自评分

考核分

备注

共性

 

工作

 

30分

组织

 

领导

1

成立产品(工程、服务、环保)质量强区工作领导小组及领导小组办公室

5

查成立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文件,有得3分和2分,没有不得分

 

 

 

2

根据区政府质量强区实施意见,结合区产品(工程、服务、环保)质量现状,制定实施方案并有效组织实施

10

查产品质量实施方案和实施情况。有实施方案得4分,有效组织实施及记录,得6分

 

 

 

3

制定产品(工程、服务、环保)质量强区相关的激励政策措施

5

查有无对实施产品质量强区给予有力的财力、物力和相关政策支持的文件。有得5分,缺1项扣1分。

 

 

 

4

建立产品(工程、服务、环保)质量强区工作考核制度

7

查对各部门、站所实施产品等质量强区的考核制度。有得5分,没有不得分,落实得5分,没有不得分

 

 

 

5

加强质量强区宣传和工作信息报送

3

查是否有宣传活动及记录,并及时报送质量相关信息,每月3篇以上,完成得3分

 

 

 

实体

 

质量

 

工作

 

70分

 

产品

 

质量

 

6

大力实施标准化战略

10

查有无实施标准化战略的政策文件,有政策得5分,有企业参与的实际成效明显得5分

 

 

 

7

大力实施品牌战略(制定实施战略;抓区域名牌的培育、创建和使用;引导企业抓好自主品牌的创建、宣传和经营,提高品牌的市场影响力;指导区域领军企业抓好品牌的联合经营,提升区域经济的竞争力)

12

查有无实施品牌战略的政策文件,大力实施品牌培育工程,有政策文件得2分,有实施得2分;查是否按照省区域名牌“四有”要求,进行培育、创建,是否按省区域名牌使用要求做好推广使用工作,有相关记录得2分,无记录不得分;查是否有引导企业在各级媒体宣传自主品牌、参加展(博)览会的奖励政策及实际成效,有奖励政策得2分,有实际成效得2分;查是否有鼓励品牌联合经营的激励机制及实际成效,有激励机制得1分,有实际成效得1分

 

 

 

8

是否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好“千争创、万导入”、“ 创四优、育百强”活动。全区推进12家企业实施精细化管理,7家企业实施卓越绩效模式,25家企业实施5S管理、精益生产、全面质量管理等各种有效的质量管理方法。

10

有年度计划,得5分,实施“千争创、万导入”、“ 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得3分,完成卓越绩效、精细化、5s等管理的得2分

 

 

 

9

做好2011年各级名牌的培育、申报、认定及获得名牌后的监督管理等工作。新增省市级以上名牌产品各2个以上。

8

完成省市级名牌数的分别得5分和3分

 

 

 

10

认真做好“区长质量奖”、市政府质量奖的培育工作。加强“舟山海鲜”浙江省区域名牌培育、推广工作。

5

完成区长质量奖得3分,推广实施“舟山海鲜”浙江省区域名牌的得2分

 

 

 

11

建立2个以上省级标准化重点(试点)项目。

5

申报并通过验收的得5分

 

 

 

12

抓食品质量安全,应取证的食品生产企业100%取得食品生产许可证,年度监督抽查覆盖面达到100%,生产环节食品安全监督抽查批次合格率达到93%以上,问题食品后处理达标率达到100%。

5

查抓食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建立食品安全监管网络,担当起食品质量安全的监管责任。有得5分,缺1项扣1分。

 

 

 

13

推进能源计量和民生计量工作。

5

是否开展企业能源计量工作,开展得3分,开展民生计量工作的得2分

 

 

 

14

抓产业质量提升,抓重点产品质量安全

10

查有部门大力推行先进质量管理方法,争创各级政府质量奖,参与产业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有得5分,缺1项扣1分。查抓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的政策措施,建立重点产品安全监管网络,担当起重点产品质量安全的主体责任。有得5分,缺1项扣1分。

 

 

 

 

 

 

 

 

工程

 

 

质量

 

15

成立建设工程质量监管队伍,并有效开展监管工作,加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监督管理

查成立文件和开展监管情况记录。有成立文件得2分,有实施监督管理工作并有记录得3分

 

 

 

16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好“千争创、万导入”、“ 创四优、育百强”活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导入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组织企业质量培训200人次以上。

10

有年度计划,得2分,实施“千争创、万导入”、“ 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得6分,完成培训人次得2分

 

 

 

17

大力推进节能建筑建设和改造,实施绿色环保建筑材料的应用

5

推进工作有计划得2分,有实效得3分

 

 

 

18

加强对保障性住房质量监管,全面落实住宅工程分户验收制度。

5

查有无工作方案,申报、审核、核准程序是否规范,工作过程是接受社会监督。有工作方案得2分,程序规范得2 分,接受社会监督得1分

 

 

 

19

竣工工程合格率100%,质量投诉率明显下降。

10

查年度竣工验收合格率和质量投诉台帐,完成分别得6分和4分

 

 

 

20

力争实现各类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和事故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标继续“零增长”,实现不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确保全区建设系统安全生产形势持续平稳。

10

完成三项指标得10分,失一项扣3分

 

 

 

21

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标化工地创建活动,争创“钱江杯”、“海山杯”优质工程,开展“普陀区建筑工程质量创新特色奖”评选活动。

5

完成争创各级奖杯得5分,没有奖不得分

 

 

 

22

加强对政府(镇、村)投资项目(道路、绿化、水利)的监督管理

10

查有无进行项目招投标,实施项目实时质量监督和依法竣工验收。有招投标、实时监管和竣工验收记录的各得5分。

 

 

 

23

是否加强对企业建筑工程的监督管理

5

查是否做好企业50万元以上项目招投标工作;是否按规定组织50万元以下项目招投标工作。做好招投标得3分,组织招投标得2分

 

 

 

 

24

有序开展城(镇)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管理

5

查是否严格按区委区政府下达的征地、拆迁、安置任务。完成得5分,不完成不得分

 

 

 

服务

 

 

质量

25

有提升三产服务业质量的工作措施及取得的成效

5

查是否有完成区政府下达的年度三产服务业投资的工作措施及其成效。有措施得3分,完成投资得2分

 

 

 

26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好“千争创、万导入”、“ 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分解任务,落实责任。联合旅游、交通等部门,在旅游、交通运输服务行业,导入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

 

10

有年度计划,得2分,实施“千争创、万导入”、“ 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得6分,导入有效质量管理模式得2分

 

 

 

27

推进服务业标准化工作,提高服务质量。建设12户标准化海鲜排档示范户和15户标准化经济型宾馆示范户。

 

10

完成12户排档示范户和15户经济型宾馆示范户创建各得5分,未完成规定户数酌情扣分

 

 

 

28

继续发展渔(农)家乐,提高渔(农)家乐服务质量。建设10户“渔农家乐精品示范户”,创建2个市级以上特色村(点),新增三星级经营户5家。

10

完成渔农家乐,特色村及新增三星级经营户的分别得4分、2分和3分,未完成家数的酌情扣分

 

 

 

29

组织旅游、交通、商务等部门,开展服务业标准化试点。

10

在旅游、交通、商业等服务业部门有效开展了标准化试点的得10分

 

 

 

30

协助制定商贸、旅游、酒店、医疗服务标准,并组织实施

5

查是否协助制定服务标准及实施情况。协助制定服务标准得3分,组织实施得2分

 

 

 

31

实施服务品牌培育工程

5

查培育规划及实施情况。有培育规划得3分,组织实施得2分

 

 

 

32

积极参加区委区政府组织的开展普陀区旅游经济强区创建工作

5

查是否成立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及组织实施情况。成立创建小组得3分,组织实施得2分

 

 

 

33

参与区政府组织的 “ 文明示范窗口”等活动

5

查有无组织参与活动的文件、激励政策及组织开展情况。有得3分,组织实施得2分

 

 

 

34

协助有关部门做好镇乡连锁超市和村便民店创星达标工作

5

查组织连锁超市和村便民店参与创星达标的工作措施,达标情况。有工作措施得3分,达标得2分

 

 

 

 

 

 

 

 

 

35

制定年度工作计划,实施好“千争创、万导入”、“ 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全面完成生态区、节能减排、“811”生态文明建设推进行动。

 

10

有年度计划,得2分,实施“千争创、万导入”、“ 创四优、育百强”行动,得6分,有效推进生态区建设得2分

 

 

 

36

创成省级生态区建设,深入推进国家级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的创建工作,地表水环境功能区水质达标率不低于95%;区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达到100%;城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95%;城区环境噪声低于55分贝。

20

有创建省级生态区建设方案得5分,完成地表水达标率、城市空气质量和城区环境噪声的分别得5分

 

 

 

37

实施环境质量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分解任务,落实责任。加强环保企业导入有效的质量管理模式,组织质量培训200人次以上。

10

查实施环保质量工作计划记录,有得5分,完成培训人次数的得5分

 

 

 

38

开展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工程, 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工程

10

查有无实施农村生活垃圾集中处理。实施集中处理得5分。查有无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90%以上的得5分,达80%以上得3分,达70%以上得2分

 

 

 

39

开展环境整治村工程

10

查有无开展环境整治村工程。有政策措施得5分,组织实施得5分

 

 

 

40

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

10

查有无引导企业开展节能减排工作的工作计划、工作措施,查辖区内重点监管企业“三废”排放是否达到国家标准和工业固体废物安全处置情况。有工作计划、工作措施得5分,“三废”排放、工业固体及危险废物处置率在100%以上的得3分;“三废”排放、工业固体废物处置率在95%以上,危险废物处置率在100%以上的得2分;

 

 

 

加分

项与否决项

 

加分:创新的做法和取得的突出成效。

否决:本部门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

 

单个创新做法和工作成效得到省部级以上领导肯定和批示的,得5分;得到市级以上领导肯定和批示的,得3分,其他得1分(累计不超过5分);本部门监管行业出现重大质量安全问题一票否决,考核结果为不合格。

 

 

 

 

 

 


 

 

 

 

 

 

 

 

 

 

 

 

 

 

 

 

 

 

 

 

 

 

 

 

 

 

主题词质量  考核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1年9月7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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