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围垦局等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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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1-12-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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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舟政发〔2009〕66号)和《普陀区行政机关内部行政审批职能整合和集中改革工作实施意见》(舟普政办〔2010〕205号)精神,现刻就“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围垦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舟山市普陀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行政审批专用章”、“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防空办公室行政审批专用章”、“舟山市普陀区档案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舟山市普陀区气象局行政审批专用章”、“舟山市普陀区盐务管理局行政审批专用章”等印章各壹枚,自即日起启用。
附件: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围垦局等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日
附件 舟山市普陀区水利围垦局等单位行政审批专用章印模
主题词:文秘工作 印章 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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