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举办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的通知

来源: 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作者: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10-07-12

舟普政办[2010]162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为迎接2011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八届残疾人运动会在我省举行,进一步贯彻落实《全民健身条例》,丰富残疾人的体育文化生活,根据省、市、区委《关于加快推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实施意见》和省“扶残助残爱心城市”创建活动的要求,经区政府同意,决定于2010年8月30日-31日举行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报到时间、地点

时间:2010年8月30日上午8︰00。

地点:普陀区委党校(东港莲花山庄)。

二、参赛单位

全区12个乡镇(街道)。

三、竞赛项目

具体项目内容见附件1。

四、代表队名额

各乡镇(街道)运动员每队为10-15名,其中青少年运动员须占运动员总数的20%,领队、教练员、工作人员各1名。

五、奖励办法

本届运动会取团体总分前3名,并设“体育道德风尚奖”、“体育活动组织奖”各一队,发放奖牌。个人项目取前3名,发放奖金及奖牌。不足3人的项目,作为测试,不计成绩。

六、相关事宜

(一)运动会期间食、宿、奖金、场地费、保险费,运动员、裁判员及工作人员补贴等费用由主办单位承担,运动员交通费及服装费由各乡镇(街道)负责。

(二)请各乡镇(街道)将各自运动员参赛名单与运动员进场解说词,于8月1日前报区残联。

(三)各代表队开、闭幕式须统一着装。

(四)联系人:焦曙光;联系电话:3025687。

 

附件:1.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设置竞赛项目表

2.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报名表

3.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总日程表

4.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

 

 

 

二〇一〇年七月五日

 


附件1

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设置竞赛项目表

 

残疾类别

性 别

田 径

游 泳

乒乓球

中国象棋

趣味保龄球

飞 镖

50米

100米

800米

铅球

跳远

50米自

100米自

50米蛙

100米蛙

肢残组

听力组

视力组

 

 

 

 

 

 

 

 

 

 

备 注

   “△”表示设置项目

 

附件2

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报名表

  单位(盖章)                          领 队          工作人员

姓名

性 别

残疾类别

田  径

游  泳

乒乓球

中国象棋

趣味保龄球

飞 镖

50米

100米

800米

铅球

跳远

50米自

100米自

50米蛙

100米蛙

 

 

 

 

 

 

 

 

 

 

 

 

 

 

 

 

 

 

 

 

 

 

 

 

 

 

 

 

 

 

 

 

 

 

 

 

 

 

 

 

 

 

 

 

 

 

 

 

 

 

 

 

 

 

 

 

 

 

 

 

 

 

 

 

 

 

 

 

 

 

 

 

 

 

 

 

 

 

 

 

 

 

 

 

 

 

 

 

 

 

 

 

 

 

 

 

 

 

 

 

 

 

 

 

 

 

 

 

 

 

 

 

 

 

 

 

 

 

 

 

 

 

 

 

 

 

 

 

 

 

 

 

 

 

 

 

 

 

 

 

 

 

 

 

 

 

 

 

 

 

 

 

 

 

 

 

 

 

 

 


附件3

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总日程表

 

日 期

时 间

项   目

地 点

八 月 三 十 日

08:20

领队会议

普陀体育馆

09:00

开幕式

09:30

中国象棋

乒乓球

飞 镖

趣味保龄球

14:30

中国象棋决赛

14:30

游泳决赛

普陀游泳池

八月三十一日

08:30

田径决赛

普陀中学

10:30

颁奖仪式

普陀体育馆

下午

返回

 

作息时间:早餐:7:00

     上午:8:00-11:30

     中餐:11:40

     下午:14:00-17:30

          晚餐:17:40

 

 

 

附件4

普陀区第五届残疾人运动会竞赛规程

 

一、竞赛日期和地点:

2010年8月30日-31日分别在普陀体育馆、普陀中学田径场及普陀游泳池举行。

二、主办单位和承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普陀区残疾人联合会、普陀区体育局。

(二)承办单位:普陀区体育中心、普陀区残疾人体育协会。

三、参赛单位:全区各乡镇、街道。

四、竞赛组别和项目:(具体见附件1)。

五、参加办法:

(一)参加单位可报领队1名、工作人员2名。限报田径运动员男、女各5-7名,游泳5-6名;其他项目运动员人数不限。

(二)参赛运动员须身体健康者。

(三)各参赛单位的运动员服装统一,并举行开、闭幕式。

六、竞赛办法和规则:

(一)田径、游泳、乒乓球、中国象棋比赛均参照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竞赛规则执行。

(二)“保龄球”规则:运动员手持实心球站在比赛线上,听到比赛开始后,把实心球滚向5米处的“△”形瓶子上,每位运动员滚三次。以滚倒瓶子数量多少决定名次,数量多者名次列前。若数量相同,则重赛,一直至决出名次。

(三)飞镖规则:比赛场地、靶中心离地面高为1.73米,投镖距离为2.37米。每位运动员投镖10枚,以10枚镖的靶环总数决定名次。若环数相同,则以高环数多者名次列前,按此类推。

(四)乒乓球、中国象棋比赛根据参赛运动员的多少采用循环赛或淘汰赛。若采用淘汰赛,各组的“种子”选手由大会竞赛组决定。大会竞赛组负责抽签。

(五)各组男女个人成绩取前三名,并按4、2、1的换分计入团体总分中。

七、本规程的解释权属于大会竞赛组。未尽事宜,另行通知。

 

 

 

 

 

 

 

 

 

 

 

 

 

 

 

 

 

 

 

 

 

 

 

 

 

 

 

 

 

 

 

 

 

 

 

 

 

 

 

 

 

 

 

 

 

 

 

 

 

 

 

 

 

 

 

 

 

 

主题词体育  残疾人  运动会  通知

抄送:区委各部门, 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协办公室, 区人武部, 区法院, 区检察院

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0年7月6日印发

返回上页】【返回首页】【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