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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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28 |
舟普政办〔2006〕3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为确保2006年全区民政各项工作顺利开展,经区政府研究,决定于3月13日召开全区民政工作会议。现将会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会议内容:回顾总结2005年度全区民政工作,部署2006年工作任务;表彰先进。 二、会议对象: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民政和老龄工作分管领导、民政助理员、救助管理服务站站长、老龄办主任;区慈善总会负责人;区民政局中层以上干部及下属各单位负责人。 三、会议时间、地点:会议定于2006年3月13日下午2时30分在区民政局六楼会议室召开,会期半天。
二〇〇六年三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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