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2005年度渔业安全生产考核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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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08-04-28 |
舟普政办〔2006〕26号
各有关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有关单位: 根据《2005年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要求,区政府决定对各乡镇人民政府,沈家门、东港街道办事处,舟山水产品中心批发市场有限公司和普陀远洋渔业总公司等有关单位的2005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进行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 按照《舟山市普陀区2005年度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考核办法》进行考核。请各涉渔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准备好本单位2005年度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汇报材料,主要内容包括: 1、执行《舟山市普陀区渔业安全生产责任书》所列条款情况。 2、2005年度辖区内发生各类渔业生产安全事故的简要情况。 3、2005年度主要渔业安全生产工作情况。 4、其它认为需要说明的情况。 二、考核方式 1、2006年2月17日前,各涉渔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对渔业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情况进行自查,并形成上述自查的书面材料,并做好自评打分工作。 2、2006年2月20日—2月24日,区政府抽调有关人员组成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赴各涉渔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进行考核,届时将检查有关档案资料。 各涉渔乡镇、街道和有关单位要认真做好自查工作,并积极配合区渔业安全生产工作考核组开展考核工作。
二〇〇六年二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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