舟山市普陀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启用舟山市普陀区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印章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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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区政府办公室 作者:- 阅读次数:
发布时间:2008-04-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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舟普政办〔2006〕23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区属各单位: 根据舟山市普陀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舟山市普陀区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方案的通知》(舟普编〔2005〕33号)精神,现刻就“舟山市普陀区打击走私与海防口岸管理办公室”印章壹枚,自即日起启用。
二〇〇六年二月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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