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

年度:
 2010年度
类别:
 政协提案
案号:
 62
提案人:
 林 蕾
附议人:
 
案由:
 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
提案内容:
 
主办单位:
 区文广新闻出版(体育)局
协办单位:
 区农林局
类别标记:
 B
复函:
 类别标记:B











舟普文广函〔2010〕15号 签发人:张剑飞

对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第62号提案的复函

林蕾委员: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全民健身活动的领导,进一步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状况》的提案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高度重视下,我区全民健身活动取得了明显进展,健身设施日处完善,群众体育活动成效显著。全民健身活动在提高市民整体素质、促进社会和谐发展方面发挥着越来越显著的作用。2007年来,我区连续三被国家授予全国群体体育工作先进单位称号,2009年被省人民政府命名为体育强区。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我区的全民健身工作还存在着一些问题和矛盾,为进一步搞好我区的全民健身活动,下一步我局着重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加强全民健身宣传与指导
认真宣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加大全民健身活动的宣传力度,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途径,采用新闻报道、专题专栏等报道手法,组织开展健身知识竞赛、展出普陀体育成就画板等教育活动,广泛宣传健身知识,营造全民健身的良好氛围。同时,进一步完善全民健身服务体系的建设,加强对各类健身人群的培训,提升体育健身骨干的素质,拓展社会体育指导员覆盖面,满足群众健身方法、健身技术方面的指导需求,促进全民健身活动开展。
二、加强全民健身组织管理
进一步加强区、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三级体育组织网络建设,切实加强对全民健身活动的组织领导。注重引进和挖掘符合时代特征、适合本地群众开展的体育健身项目,进一步加强学校、职工、社区全民健身活动工作,动员群众因人、因时、因地制宜,开展形式多样、健康文明的健身活动,以此推动我区的全民健身活动。制订较高标准的全民健身计划、实施措施和考核办法,并将计划、措施和考核落实到基层单位,以此推动全民健身的开展和落实,达到提高群众健康水平的目的。
三、加强全民健身设施建设
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全面实施小康体育健身工程,建设城乡二级公共体育设施。对新建、改建、扩建的居民住宅区将严格执行《公共文化体育设施条例》及国家相关政策要求,规划建设社区的健身设施,建立公共场所与社区健身设施互为依托、互动发展的健身设施新格局,为群众提供方便、多样的健身设施。继续做好各种体育健身设施共建共享工作,加强管理,提高使用效率,为全民健身活动提供便利条件。

二〇一〇年六月二十六日

(联系人姓名:方 娜 电话:3805521)

主题词:政协 提案 62号 复函
抄送:区政府办、区政协办
普陀区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体育局)办公室 2010年 6月26日印发
反馈意见:
 满意
注:类别标记:
A-所提建议提案被采纳,有关问题已解决;
B-所提建议提案被采纳,有关问题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
C-所提建议提案问题因条件、政策所限,近期尚不能解决;
D-所提建议提案未被采纳或留作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