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采石宕口边坡绿化工程建设管护的建议 |
年度: |
2010年度 |
类别: |
政协提案 |
案号: |
59 |
提案人: |
刘琦波 |
附议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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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由: |
关于加强采石宕口边坡绿化工程建设管护的建议 |
提案内容: |
近年来,随着舟山生态市建设的全面实施,我区在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上取得了较好的成果。昔日遍体鳞伤、随时崩塌、 失稳的山体逐渐变得郁郁葱葱,采石宕口闭矿后无序堆放的矿 渣、生活及建筑垃圾得到了有效清理。治理后的矿区变得整治有序,有的宕口经过点缀式复绿,营造出良好的自然景观效果,有些还成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好去处。 目前采石宕口边坡绿化大多采用先边坡稳定治理后绿化覆盖的方式。复绿效果的好坏取决于坡面的坡度、平整度、坡面基质和坡面植物的选择、配置以及坡面植物营造方式等综合因素。由于采石宕口大多开采坡度较陡,部分坡面凹凸不平,使得复绿治理时的植生基质较难附着在坡面上,经过几年的风吹日晒雨淋,局部基质可能会发生流失和塌落现象。随着时间的推移,隐害会逐渐扩大,我区部分宕口已经逐渐出现这种现象,严重影响复绿效果和观感。采石宕口的施工企业一般在工程竣工后二年内进行植被养护,多数企业能够自觉进行养护管理,而部分施工企业对缺少对复绿植被必要的养护,致使部分植被因缺水、少肥枯萎凋零。施工企业的养护责任期过后二~三年内复绿坡面尚未与上本地植被形成整体,同时植生基质厚度有限,保水性能较差,一旦遭遇干旱,复绿植被会很快失水,如果没有一定的养护,会造成大片植被枯死,原先的复绿效果会大打折扣,甚至难以恢复。 为使采石宕口的复绿治理真正达到预期效果,使治理后的采石宕口成为环境优美、整治大气、绿色生态的自然景观带,希望有关部门既重视宕口复绿治理的规划和建设,更要重视复绿治理的后期养护管理工作,建议从以下方面予以重视: 1、按照“谁破坏、谁治理”的原则,根据复绿费用标准,提前向采石企业收取相关费用,用于复绿并专款专用。对无主宕口,政府要加大治理投入力度,继续实施生态治理。宕口的复绿治理最好能够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 2、对宕口复绿项目,政府有关部门对复绿方案要严格把关,同时加强工程建设监管,切实保证工程能够按照设计标准和施工技术标准进行实施。 3、重视复绿项目后期养护和管理工作。行业主管部门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后,要求业主单位督促施工企业做好二年的正常性养护,养护期满后必须由主管部门牵头再作一次评估验收。同时要求业主单位在施工企业养护期满后继续实施养护二~三年,使复绿区的本土植物能够形成和自然生长,达到生态复绿的最终效果。 采石宕口边坡治理复绿工程建设容易、管护难,治理效果最终还要看后期的管护,希望行业主管部门能够落实专人管理,对复绿工程进行定期巡查,严格监管,使这些生态绿化项目能够真正造福于民。 |
主办单位: |
区国土资源分局 |
协办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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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标记: |
B |
复函: |
刘琦波委员: 您在普陀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采石宕口边坡绿化工程建设管护》的提案收悉,现受区政府委托,就提案中的有关事项答复如下: 一、关于宕口复绿治理最好能够由主管部门负责实施的问题 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开发谁保护、谁破坏谁治理、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因此,政府明确规定:(1)因工程建设开挖后留下的废弃矿山,由工程建设单位实施治理;(2)巳作为其它建设用地的矿山土地,由用地单位负责治理;(3)因公益性工程项目建设需要而关停的废弃矿山,由项目实施的乡镇、街道落实治理;(4)政府计划关闭的废弃矿山由原矿山企业负责治理;(5)其它难以落实治理责任单位的废弃矿山由政府牵头实施治理。目前,我们在采矿许可证颁发前与采矿权人签订矿山生态治理责任书,交纳治理备用金,并要求采矿权人在从事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活动过程中,自觉履行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义务,矿山生态治理竣工后由我局会同环保、林业等部门经验收合格后,治理备用金予以返还,验收不合格或不进行治理的,由我局委托资质单位实施治理,其治理经费从缴纳的备用金中支付,做到老债逐步还清,新债不欠。国土部门的主要职责是: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义务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本行政区域内的矿山地质环境监测工作体系,健全监测网络,对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确立的治理恢复措施落实情况和矿山地质环境监测情况进行现场检查,对违反本规定的行为予以制止并依法查处。 二、关于对宕口复绿项目施工技术把关的问题 浙土资发[2004]41号文件已明确了露天矿山自然生态环境治理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管理办法。基本要求为:①治理工程实施前需进行矿山环境现场调查评估与治理方案专家论证;②矿山复绿前,对不稳定边坡进行工程勘测,查明边坡与边坡治理工程有关的地质环境条件;③以论证通过的可行性方案和勘查资料为基础,结合工程的功能、景观、环境、安全要求和工期进行设计;④边坡治理工程应根据其安全等级、边坡环境、工程地质、水文地质条件和设计要求编制施工方案;⑤分项工程质量验收、分部工程质量验收、竣工验收等阶段。目前,在废弃矿山治理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我们均是按上述要求进行把关,并严格按规范程序监管。 三、关于要重视复绿项目后期养护和管理工作的问题 复绿项目养护管理主要是指施工结束后初期阶段的维护管理,时间一般为2年,养护的主体为工程施工方。主要任务是:即在达到设计目标的植物成型期间,对可能发生的情况适时进行基材修补、植物补植、追肥和浇水;中期及以后阶段,植物逐渐演替发展,为较好形成预定的植物群落形成,水土保持、景观恢复等目标,应及时进行培育和更新等作业,同时要进行病虫害的防治。当2年养护期结束后,基本上实行免养护,逐渐形成与当地植被混交的自然种群,达到视觉和环境上与周围区域生态基本融为一体的目的。 总之,废弃矿山生态治理是一项系统工程,我们通过几年的实践证明:凡矿山开采实行台级式开采,中心孔爆破,边坡台阶高度、安全平台及清扫平台宽度、台阶坡面角达到生态治理要求的,治理效果较好,反之,就不够理想。 衷心感谢您对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一○年五月十五日 (联系人:叶伟其 电话:3020620 ) 抄报:区府办,区政协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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