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丰富我区普法形式的几点建议

年度:
 2010年度
类别:
 政协提案
案号:
 58
提案人:
 徐舟波
附议人:
 
案由:
 对丰富我区普法形式的几点建议
提案内容:
 
主办单位:
 区司法局
协办单位:
 
类别标记:
 B
复函:
 类别标记:B







普司字〔2010〕19号 签发人:林焱


对区政协三届四次会议58号提案的复函

徐舟波代表:
您提出的《对丰富我区普法形式的几点建议》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关注、关心和支持!
我局在收到您的提案后,当日即召开局长办公会议,对提案中提出的普法工作八点建议进行认真研究,明确由分管副局长胡甘波为提案负责人,局办公室、宣教科具体抓好提案办理工作。在提案办理期间,我们多次与您商讨提案涉及的有关问题,在收到提案的第二天与您进行了电话沟通,一周后与您面对面进行了交流,向您介绍我们的工作开展情况,以此为基础,我们就提案涉及的几个问题逐项检查对照,认真抓好落实。
一、在法制宣传进楼道方面。我们结合“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工作,通过多种渠道开展法制宣传进楼道活动。一是在每一个网格中配备了一名法制宣传员,通过日常走访和服务,为群众及时解答法律问题,宣传法律知识。二是与九众传媒公司合作,依托全区317处楼宇电视,通过播放法制动漫、法制标语、法律知识问答等形式进行法制宣传。三是强化社区义务法制宣传员队伍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对社区群众开展潜移默化的法制教育,积极引导他们学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二、在开展“学法大家议活动”方面。目前,我区法制宣传的宣讲模式还主要侧重于“我说你听”、“你演我看”,这样课堂式的宣讲模式对于领导干部、公务员和企业经营管理人员来说,普法效果还是比较好的,但对青少年、外来务工人员以及渔农民等文化水平相对较低的对象来说,效果不甚明显,您提出的“学法大家议”活动很值得我们提倡。如您所言,这样的宣传方式改变了以往单纯灌输式的教育,有利于提高群众参与学法的积极性,从而使枯燥的理论知识转化为生活实践知识,提升普法效果。“学法大家议”活动有较好的群众基础,适合在群众中展开。今后,我们将充分考虑您提出的建议,进一步完善法制宣讲模式,使法制宣讲效果更好、更有成效。
三、在开展“法律茶座”、“法制大观园”方面。目前,我区建立此类专业活动场所的条件尚不具备,我们会在条件逐渐成熟之后,不断创新法律咨询服务模式,使群众能在相对宽松的环境中接受法制信息。针对我区海岛交通不便、信息传递相对滞后的实际情况,从2009年开始,我区在全省首创了“远程法律援助进渔农家”活动,由司法局整合全区公证、律师和法律援助资源,依托电信EPC平台,采用“一对一”和“一对多”音视频互动交流的方式,及时为基层社区群众提供法律咨询、法律讲座和法律援助等法律服务,受到了基层群众的好评。
四、在通过普法软件对青少年开展法制教育方面。青少年一直是我区法制教育工作的重点对象,是我区法制教育工作的重中之重。多年来,我们通过整合各方力量,营造了积极的、浓厚的、适合学生特点的校园法制宣传氛围。一是强机制落实,全区中小学校把法制教育课纳入学生的必修课程,做到计划、教材、教师、课时“四落实”。坚持教师教育和权威教育相结合,成立由18名政法系统法律专家组成青少年法制教育讲师团,为各中小学校均选配了法制副校长,通过巡回讲座等形式,保证每学期组织两次学生集中法制教育;二是抓实践活动,坚持主题教育和实践教育相结合,各中小学结合实际开展“雏鹰学法”、“小手牵大手,把法带回家”、“校园拒绝毒品”、“交通安全月”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并把主题教育活动和“模拟法庭”、“劳教人员现身说法”、“网上法律知识竞赛”、“法制动漫创作”、“校园焦点访谈”、“法制主题演讲”、主题班会、法制征文、黑板报比赛等一大批生动直观、寓教于乐的法制实践活动相结合,让学生在实践体验中培养学法兴趣,提高守法意识;三是促联动教育,坚持学校教育、社会教育和家庭教育相结合,以社区法律学校和各中小学成立的家长学校为桥梁,建立学生假期法制教育无缝对接制度,形成学校、家庭、社会教育相互渗透、整体协调的育人格局;四是重特殊群体,坚持全体教育和个体教育相结合,注重对行为不良的学生早期监测预控,建立“需要关心学生”、“需要帮助学生”和“严重不良行为学生”档案,落实帮扶、帮教结对措施,重点抓好问题生的转化工作,着力预防学生违法犯罪。
您提出的通过校园网络版游戏软件开展普法教育的形式,很适合在校园中开展,但就目前来说,校园网络版的游戏软件的开发和引进还存在很多的困难,在条件成熟时,我们将在全区中小学积极开展这项活动。针对校园普法的实际需求,今年“六一”前夕,我区组织编印了由40则法律小故事组成的学法光盘《小小律师》,下发到全区各中小学,通过动漫和以案说法的方式为学生解答生活中常见的各种法律问题,受到了在校师生的欢迎。
五、在普法教育内容常出新方面。近年来,我们根据不同时期的宣传重点,积极探索法制宣传形式,努力使法制宣传的内容和方法将更贴近群众、服务现实、突出实效。一是延伸“海上法制课堂”成功经验。结合群众的口味,不断调整和充实“海上法制课堂”法制片播放的内容,通过播放法制动漫、法制公益广告、法制电影、法制小故事以及插播普法标语等形式,让“海上法制课堂”这一普法载体在新时期重放光彩,年受教育人数达到350万人次。在六横、虾峙客运船上探索建立“海上法律图书角”,通过这一平台,把全区各普法成员单位的法制宣传资料提供给乘客阅读,进一步丰富了“海上法制课堂”的内涵。同时,我们把“海上法制课堂”的成功经验向陆上的车站、码头、机关、宾馆、饭店等场所延伸,累计在60辆公交车、93辆长途客运车、317处楼宇电视设立法制节目播放点。二是深化“法律服务大篷车”活动。“法律服务大篷车”是我区“五五”普法的一个品牌项目,是一个集“声、光、电、影”于一身全新的综合性普法载体,它整合了现有普法资源,把传统普法方式和现代传媒有效结合,能简便、快捷、形象、有效地将法律知识送进渔农村、送到渔农民的家门口。自2008年7月我区斥资30万元组建“法律服务大篷车”以来,针对重大项目相继落户、开发建设中的矛盾纠纷日益凸显以及群众对法律知识需求日益迫切的情况,抓住大型企业、社区广场人流比较集中的有利条件,通过播放法制节目、提供法律咨询、发放宣传资料、进行有奖问答等形式,寓教于乐,寓法于乐,为渔农村群众和外来人员送去方便、快捷的法律服务套餐。截至目前,“法律服务大篷车”已先后开赴本岛五个街道和外岛三个乡镇,累计为86个村(社区)和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得到基层群众的踊跃参与和普遍欢迎。三是拓展法制宣传阵地。全区各新闻媒体充分发挥各种舆论宣传阵地作用,在普陀电视台、《今日普陀》报、“普陀新闻网”设立“与法同行”、“春潮渔都”、“阿宝在现场”、“律师在线”、“警示广角”、“12315”等法制栏目。同时,完善“普陀普法网”建设,开辟网络普法阵地。法制宣传已经借助各种媒介,深入到寻常百姓家,成为群众日常生活的一部分。
六、在普法教育主讲人的选任方面。目前,我区设立了“五五”普法讲师团和青少年法制讲师团两个专业的普法讲师团,讲师团成员不仅有来自公安、检察、法院、司法等政法系统的法律专家,而且还包括环保、工商、文化等执法部门的专业人士以及本区资深律师,他们均具有较高的法律理论功底和实践经验,能为各机关、学校、社区等提供较高质量的法制宣讲服务。您提出的在选择授课人员的时候,尽量考虑知识面相对较广的人员,同时以现场互动强化宣讲效果,对此,我们充分采纳,在今后工作中不断充实普法讲师团队伍,完善宣讲方法,提升宣讲实效。
七、在健全普法督导机制方面。为保证普法和依法治理工作有序开展,我们制订完善了《区依法治区和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工作职责和议事制度》、《普陀区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管理办法》、《全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学法工作意见》、《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学法用法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强在校青少年学生法制教育工作意见》、《外来务工人员法制教育工作实施意见》等制度,为开展工作创造了良好条件。同时,进一步健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会议制度,完善普法依法治理成员单位工作职责,明确各成员单位在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推进依法治区工作中的各项职责,有效发挥各成员单位职能作用。2008年6月,我区还成立了“五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小组,分二组对全区12个乡镇(街道)、12个区属单位进行了督导检查。今年是“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的考核验收年,我区再次组织考核组,在区人大、政协领导的带领下,分四组对全区12个乡镇(街道)和29个区属单位开展全面考核验收,扎实推进全区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八、在农民工法制宣传方面。我们针对外来人口流动量大、集中教育相对困难的实际,根据外来人员工作、生活的特点和规律,采取了多种措施,努力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一是依托各社区新居民法律学校、新居民之家,认真落实教材,合理安排时间,组建新居民普法骨干队伍,多渠道、多形式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二是依托区法律援助中心向前来法律咨询、要求法律援助的外来务工人员发送《外来务工人员学法手册》,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四年来,全区法律援助机构共受理各类农民工案件1256起,有效地维护了外来人员的合法权益。三是编发学法短信,依托劳动用工信息平台,每周三、五向全区外来人员发送学法短信,内容涉及劳动合同、工伤保险、婚姻家庭、治安管理等外来人员普遍关心或者需要了解的法律常识,截止目前,已向14000余名外来人员发送法制短信520次。四是在外来人员聚集区开展集中宣传活动,组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公证人员等组成的法律服务队伍,深入扬帆船厂、东海岸船厂、欧华船厂等大中型企业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有效提高外来务工人员依法、理性维权的意识。
近年来,在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上,虽然我们做了许多工作,也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离上级和人民群众的要求、离您对我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差距。一是个别重点对象(如:社会闲散青年、外来务工人员)的法制教育工作亟待加强;二是法制教育手段仍不够新颖,利用现代传媒开展广泛宣传的社会资源整合力度仍不足;三是普法经费保障力度相对不足,尤其是外来人员的普法经费更加紧缺;四是部分单位、部门对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仍不够重视。
针对我区普法形式存在的问题以及您对我们提出的意见和建议,今年,我们将在着力抓好“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检查验收工作的基础上,重点抓好反映我区特色性、独创性的工作,促进全区普法依法治区工作的开展,提高普法依法治区工作成效。一是建立闲散青少年法制教育工作机制。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司法、教育、公安、团委、文化等职能部门密切配合,积极落实全区闲散青少年的法制教育工作,通过将此项工作纳入日常管理机制,突出活动的寓教于乐性,使闲散青少年在潜移默化中接受法制教育,促进青少年健康成长、推动社会和谐稳定。二是扎实开展“法律服务大篷车,送法暖人心”活动。运用“法律服务大篷车”集普法宣传、法律援助、人民调解指导于一体、集声光电于一身的综合性普法载体的优势,结合渔农民的生活习惯,扩大服务半径,丰富宣传内容,通过法制讲座、有奖答题、现场咨询、法制文艺等方式,进一步丰富海岛渔农村法治文化。三是落实“海上法制课堂”播放责任。以“普法之光伴你行”活动为载体进一步深化“海上法制课堂”活动,把播放法制节目形成制度,责任到人。进一步丰富“海上法制课堂”内涵,扩大“海上法律图书室”的覆盖面,不断延伸“海上法制课堂”播放范围,切实把海上法制课堂建设成为独具海岛特色的普法品牌。四是凸显“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中的法制宣传作用。进一步依托“网格化管理、组团式服务”这一有效平台,灵通信息,突出服务,把开展网上法律咨询服务与“送法进村入户”活动有机结合,把开展法制宣传和提供法律服务有机结合。开展网格“四大员”的业务培训,充分发挥他们在开展法制宣传、化解矛盾、安置帮教等活动中的先锋作用,进一步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筑牢上海世博会“环沪护城河工程”。五是深化“小手牵大手、把法带回家”载体。针对青少年不同的认知能力和心理特征,围绕校园热点和焦点问题,关注青少年生理和心理健康,部署开展新一轮法制宣传活动。活动中,要不断注入新的学法内容,积极探索新的活动形式,让法律贴近学生的学习和生活,让普法活动“看得见,摸得着”,切实提高普法教育的实效性。
今年是“五五”普法和“四五”依法治区工作的最后一年,我们将以迎接上级考核验收为契机,在全区掀起新一轮普法依法治理活动高潮,努力争创全国普法“五连冠”。但同时,普法宣传是一项长期的、艰巨的、系统的工程,做好这项工作,需要每一位普法工作者任劳任怨的付出,也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支持和帮助,我们将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切实做好下一阶段的普法宣传工作。同时,再次感谢您对我们工作的关心和支持。





二O一O年六月二十五日




(联系人:缪华杰 联系电话:3067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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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所提建议提案未被采纳或留作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