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司法局

负责人:林焱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
办公地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普陀行政综合大楼(2)
联系电话:0580-3067105  传真:0580-3022349
监督电话:0580-3067105
电子邮件:ptsfj@putuo.gov.cn
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司法行政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和法规;制订全区司法行政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
  (二)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普及法律常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工作。
  (三)指导、监督全区律师、法律顾问和法律援助工作;指导监督全区公证工作;综合管理社会法律服务咨询机构。
  (四)指导全区司法行政机关管理基层司法所和法律服务、人民调解、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指导协调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指导全区人民调解员协会。
  (五)指导全区法学理论研究工作和法学会工作;做好司法行政系统行政处罚、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
  (六)指导全区司法行政系统队伍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
  (七)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对全区司法行政机关中心工作的调查研究;负责综合性文件起草工作;制订司法行政工作发展规划、年度计划;负责信息、文秘、信访、保密、档案、图书资料等工作;负责全局目标考核、人事管理、劳动工资、纪检、政工、检察和本机关公务员考核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计财装备建设、财务内审及固定资产管理;负责全区司法行政系统统计和机关后勤保障等工作。
  (二)法制宣传教育科
  制订全区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治理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指导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各行各业的依法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指导法制宣传报道工作;承担区依法治区、法制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承办法律专业招生等管理事项;管理在职干部的法律知识培训工作。
  (三)基层工作管理科
  指导和管理全区司法所、司法助理员和人民调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协调全区“148”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审核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执业登记;承办区人民调解员协会的日常工作;配合参与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四)法律服务管理科
  监督和指导全区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和法律服务咨询机构工作;审核办理律师事务所、公证机构和律师、公证人员的登记注册、职称评聘工作;承办公民法律代理登记;起草律师、公证管理工作规范性文件;监督检查律师事务所、公证处及律师、公证人员的执业执纪情况;受理当事人投诉律师、公证员违纪案件的查处。
  (五)帮教工作管理科
  协调和指导全区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制订刑释解教人员安置帮教工作计划和措施;指导各地司法所做好刑释解教人员排摸登记工作;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开展经常性的帮教和多渠道的安置。
  保留区公证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