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劳社保局

负责人:阎英群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办公地址:普陀区东港海莲路80号普陀行政综合大楼(2)
联系电话:0580-3012052  传真:0580-3012052
电子邮件:Ptrs@mail.ptrs.gov.cn
简介: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受委托起草有关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的规范性文件;编制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工作的综合管理、监督指导和协调服务。
  (二)综合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指导和协调各镇、乡、街道办事处实施国家公务员制度。
  (三)负责转业军官接收安置、培训工作;管理政府奖励、表彰工作;负责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惩戒与申诉、控告工作;负责处理人事争议仲裁工作。
  (四)负责全区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机构编制管理,承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的日常工作,参与指导行政机关、事业单位的机构及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工作。
  (五)管理全区国家公务员的教育培训和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继续教育工作;负责管理在职职工技种培训,鉴定和失业人员、企业下岗职工再就业培训工作。
  (六)负责全区人才规划、开发和人才流动、人才市场管理的政策制订及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综合管理;管理指导有大专毕业生的就业工作;建立人才流动的社会调节机制和人才信息网络。
  (七)负责对全区职工工资进行宏观调控的工作,审核区属企业的工资总额,组织实施企业工资指导线、工效挂钩最低工资标准和国有企业经营者收入分配政策。
  (八)综合管理全区专业技术人员,研究制订全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政策措施;负责专业技术职务评定及时性突出贡献的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的选拔、推荐和管理服务工作。负责管理全区国外智力引进工作。
  (九)制订全区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的基本政策和基本标准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制订实施全区社会保险基金政策,并对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实施行政监督;制订社会保险经办机构的管理规则;组织实施社会保险服务体系建设规则。
  (十)统筹管理全区劳动力资源的开发利用和就业工作指导;指导全区就业服务机构工作;制定职业介绍机构的管理规则并实施监督;组织实施农村劳动力跨地区有序流动的政策和措施;按分工管理公民出境和境外人员入境就业工作。
  (十一)负责劳动监察工作。指导企业劳动管理,负责处理、调解、仲裁劳动争议。
  (十二)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