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林局 |
| 负责人:顾志月 |
|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 |
| 办公地址:普陀区东港台贸商城8楼东侧 |
| 联系电话:0580-3805300 传真:0580-3805303 |
| 监督电话:0580-3805300 |
| 电子邮件:ptnlslj@putuo.gov.cn |
| 简介: |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林业和农村经济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负责拟订全区有关农林业的技术政策和产业政策;参与研究制订农林业及有关农村经济发展的规划、措施和重大经济政策;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负责全区农林行政执法工作,参与基本农田保护工作。 (二)参与全区深化农村经济体制改革,配合有关部门提出改革方案,负责稳定和完善农村基本经营制度、政策,调节农村经济利益关系;指导监督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建设、财务会计、审计工作;指导监督农林业承包合同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管理工作;参与农民负担的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和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三)编制全区农林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并组织监督实施;引导农林业合理调整产业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和改善产品品质;参与研究制定和调整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价格、大宗产品流通、农村信贷、农村税收及农业财政补贴的政策;会同有关部门管理农林技术推广等专项资金、农业发展基金。 (四)参与制定全区“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指导和组织“菜篮子”工程的实施工作;负责抗灾救灾、农用物资的分配工作;指导农副产品的加工与流通工作;指导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工作。 (五)会同有关部门组织农林业科技攻关,负责农业试验、示范、推广及其成果管理工作;负责农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负责农业产品及种子、种苗基地建设和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业产业化的项目工作;组织生态农业和农业可持续发展工作;负责农业生物物种资源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全区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的管理工作;负责拖拉机、联合收割机、农用运输车等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理工作;负责农村新能源的开发利用管理工作。 (六)组织、指导林业生态环境建设、森林资源保护和国土绿化工作;主管陆生野生动物、植物资源的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开展并指导植树造林、林业基地建设;组织指导防治水土流失工作;对林场、苗圃、森林公园实施宏观指导管理;组织和指导林木花卉种子种苗工程的建设和管理。组织编制全区森林采伐限额并监督管理;监督木材凭证采伐加工、运输等林政管理工作;组织和指导林地、林权管理并依法对林地征用、占用进行初审。 (七)组织、协调、监督、指导森林防火、森林病虫害防治、防治动物疫病及防汛、防旱、防台工作,负责区政府森林防火指挥部、防汛防旱防台指挥部和防治动物疫病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八)制订农林业科研、教育、技术推广及其队伍建设的发展规划及有关政策,实施科教兴农战略;负责农林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农林业科技成果的推广和管理工作;负责全区农林业教育、培训和技术职称的推荐、申报工作;负责农林业信息工作。 (九)领导和管理直属事业单位,指导行业协会工作。 (十)完成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协调机关政务工作;负责全局综合性文字材料的起草、审核;做好日常文秘、档案、会议、督查、信访、保密及人大政协提案工作的处理;组织局内规章制度的制订和监督实施;负责局机关的基建、房产和保卫等事务;负责全局财务预算、管理及指导下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工作;负责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组织、人事管理等工作;组织和参与农林系统职工、农民技术职称的评审和考核工作;负责和指导农林科技成果管理;负责做好农技干部的教育培训及离退休人员的管理工作;负责全局的后勤服务保障工作。 (二)政策法规科 参与农林业地方性法规的调研;负责农林业法制宣传教育;负责农林行政执法体系建设,组织执法人员培训;审核以局名义作出的农林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具体行政行为;负责局本级农林业的行政复议、听证、应诉、理赔和错案追究工作。 (三)产业信息科 负责制订农林业工作的政策、规章,编制全区农林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负责农林业产业的综合协调以及种植业、林业、畜牧业、农业机械、农业经营等行业的管理;研究制订全区农林业产业化经营的有关政策和农产品市场体系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促进农林业产前、产中、产后一体化;参与制订全区“菜篮子”工程的规划、政策,指导和组织“菜篮子”工程的实施工作;指导效益农业、农业产业化经营、农业高新技术示范园区、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农产品加工与流通工作;负责农业龙头企业管理协调工作;指导农林水利业信息系统建设,编发农情信息;组织农业统计及产品价格、成本、农情调查。 (四)农林政执法大队 依据农林法律、法规及规章赋予的职能职责,受理农林违法案件的举报、立案查处;负责农药、化肥、种子、种苗、蚕种等农资市场的监督、检查;负责植物检疫、基本农田、蔬菜基地建设保护、农业技术推广、林木、林地、陆生野生动物、水土保持和水事纠纷等行政执法工作。 (五)农业工作站 负责宣传贯彻党的农村农业法律、法规和各项方针政策;制订全区农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落实农业技术推广计划;指导基层进行种植业结构调整和耕作制度改革、试验、示范和推广农业先进适用技术;提出农作物品种布局意见;搞好农作物病虫害预测预报;指导和组织基层开展农作物病虫害防治。组织对乡镇农技人员的培训。 (六)林业工作站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林业方针、政策;制订林业发展规划和工作计划;推广先进林木良种和育苗技术;指导和开展森林病虫害防治工作;负责以水果、茶叶为主的林特产业的规划和技术指导工作;承办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七)畜牧兽医工作站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畜牧方针和政策;制订全区畜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全区种畜禽管理、畜禽防检、兽医管理等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引进、推广家禽新品种、新技术;组织对乡镇农技人员的培训;承办区牲畜口蹄防制指挥部办公室工作。 (八)农机管理站 负责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农机化的方针、政策;制订农机化发展计划;负责农机使用管理、安全监理、教育培训、科技推广;负责农业机械的安全监督及上路拖拉机的监理工作;对农业机械经营服务活动和农村机械维修网点进行作业管理。 (九)农经管理站 负责集体经济资产、负债及资产收益审计;负责财务公开中群众反映强烈问题的审计;负责集体经济组织干部离任审计;负责农民负担、村提留、乡镇统筹收入、使用情况、农业承包合同结案、兑现等审计;负责全区政务、村务公开工作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全区土地承包管理工作。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