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旅游局 |
| 负责人:李俊伟 |
|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 |
| 办公地址:普陀区沈家门东河路90号 |
| 联系电话:0580-3016263 传真:0580-3031222 |
| 监督电话:0580-3016263 |
| 电子邮件:plwb22@mail.zsptt.zj.cn |
| 简介: |
| 一、主要职责 (一)宣传、贯彻落实国家和我省关于发展旅游业的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研究制订全区旅游业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发展战略、产业政策和年度工作目标,并组织实施和检查。 (二)负责起草和审核,以区旅委会名义印发的公文;做好区旅委会会议的会务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区旅委会决定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 (三)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改革,积极培育开发旅游市场,完善旅游经营管理体制。 (四)负责全区旅游业的宏观管理;负责全区旅游资源的普查、规划,协调旅游资源的开发利用和保护工作(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的旅游资源按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参与重点旅游建设项目的宏观指导;负责全区旅游业的统计和信息、咨询工作。 (五)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扶持旅游商品生产企业;与区财政局共同做好旅游贴息资金的分配、使用审核和使用监管工作。 (六)统一组织全区旅游整体形象的宣传工作和重大促销活动。 (七)组织指导全区旅游行业的精神文明建设;指导旅游行业协会的工作。 (八)负责组织全区旅游从业的人才培训,指导和协调旅游人才资源开发工作。 (九)监督、检查旅游市场秩序和服务质量,保护旅游消费者和旅游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负责文秘、档案、保密、保卫、对外联络工作;负责起草有关规范性文件;负责重要会务和信访工作;负责行政、后勤、财务 工作;负责人事和劳动工资工作;负责退休干部管理工作;做好与区属有关职能部门、旅游区乡镇党委 政府及旅游企业的联系协调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和部门对区旅委会决定及领导批示的落实情况。 (二)市场开发科、信息科 负责组织制订全区旅游业的发展规划,组织旅游资源的普查和旅游科研工作;负责制订全区旅游市场开发战略、中长期规划和 组织实施年度方案;负责全区旅游总体形象的宣传工作;负责研究旅游市场动态,提供市场信息服务,组织并参与国内各种旅游博览 会、交易会和大型促销活动;负责旅游咨询工作;组织指导旅游统计工作;负责组织各类旅游节庆活动;信息科负责编纂《普陀旅游》简报及全区旅游网站的建设工作。 (三)综合管理科和质量监督所 综合管理科主要负责旅游区(点)质量等级划分与评定的国家标准的管理工作;具体负责辖区内AA级、A级旅游区(点)的初 评推荐,并积极配合上级评定机构的评定工作;指导各类旅游区(点)的规划与建设开发工作;引导旅游业的社会投资和利用外资工作;组织指导重要旅游产品的开发及旅游商品商场的培育;负责旅游商品定点生产企业的评审工作;指导各类旅游企业的改革;负责旅游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审核和使用监管工作;负责全区旅游业的行业管理;负责协同公安、工商、交通、技监、物价、卫生等部门,规范旅游市场工作负责行业标准、服务规范的制定和推广工作;负责管理和指导全区旅游行业和教育培训和资格考试认证工作;负责对申报经营国内旅游业务的旅行社的资格审查和年检工作;负责一星级旅游饭店的评定工作;负责二、三、四、五星级旅游饭店的申报推荐工作;指导旅游娱乐工作;监督检查旅游保险的实施及旅游安全等工作;负责指导乡镇旅游管理部门的业务工作;负责审评旅游店、餐馆、商场、涉外公寓、娱乐设施的定点工作;负责旅游服务中心管理工作;负责旅游行业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区旅游质量监督管理所工作;指导区旅游行业协会工作。 质量监督所主要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和省、市有关旅游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监督检查执行情况;负责进行全市旅游市场执法检查,查处旅游经营单位及旅游从业人员的违法经营行为,受理旅游投诉、举报,承办旅行社质量保证金理赔案;负责全市旅游安全、保密工作;承办市旅游局交办的其他行政执法工作;完成创优分配的各项任务。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