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海洋与渔业局 |
| 负责人:陈春汉 |
|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
| 办公地址:普陀区滨港路240号 |
| 联系电话:0580-3055141 传真:0580-3055141 |
| 电子邮件:web@zjputuo.gov.cn |
| 简介: |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海洋与渔业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有关国际公约、条约;受委托研究起草全区海洋与渔业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制订本区海洋资源、渔业资源管理的技术标准、规程、规范和办法;组织编制全区海洋功能区域、海洋开发利用规划、海洋与渔业产业的发展规划;与有关部门合作组织编制海洋环境保护与整治计划,并监督实施。 (二)组织实施对海洋的综合管理;会同有关部门负责海域勘界等工作;监督管理国家、省、市授权范围的海域使用,依法实施海域使用制度和海域有偿使用制度;依法监督海洋设施建造、海底工程和其他开发活动;参与审批并监督海洋、海岛、海岸带等重大工程项目以及开采海矿、海砂、海洋油气和海底电缆、光缆、管道的铺设、海上人工构造物设置项目。 (三)负责海洋环境的监督管理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海洋环境的调查、监测、监视和评价;协助有关部门制订污染物排海标准和总量控制制度,并监督实施;负责防治海洋工程和海洋倾废对海洋污染损害以及渔业水域生态的环境保护工作;审核新建、改建、扩建海岸和海洋工程环境影响报告书;负责海洋自然保护区管理以及渔业资源的增殖工作;管理国家、省、市分工的海洋自然资源和海洋公益服务系统;负责海洋防灾减灾和信息发布工作。 (四)依法行使海洋监察、渔政渔港监督管理和渔船检验工作;维护渔业生产秩序,负责渔业抢险救助、渔业安全和渔业无线电通信监督和渔船管理工作;组织处理渔业海事纠纷及渔业船舶海损事故,会同有关部门对渔船建造企业进行资质认可;负责水生野生动物保护,协助有关部门做好水生野生动物的防疫检疫工作。 (五)负责渔业行业管理及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实施渔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指导全区渔业捕捞、水产养殖、加工、流通和远洋渔业开发活动;负责和协调渔港、水产品市场、休闲渔业、现代化示范区的规划和建设;负责全区海洋与渔业信息网络、水产养殖病害防治网络建设和管理。 (六)负责海洋与渔业的科技管理工作,组织实施"科技兴海"、"科技兴渔"战略,组织海洋综合开发试验,引导开发新兴海洋产业;指导海洋与渔业教育及标准化工作;组织科技攻关项目及成果应用推广。 (七)负责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开展对国外和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地区有关海洋与渔业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处理有关涉外事宜。 (八)负责组织指导渔业干部、渔民的渔业法律法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试发证工作;负责渔业经营管理人员和渔民技术职称工作。 (九)指导渔业经济体制改革、渔业产业结构调整和渔业产业化工作;负责海洋经济与渔业产业的统计、信息工作。 (十)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职能调整 (一)新增的职能 1、《海洋环境保护法》赋予的海洋环境监督管理与渔业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及渔业污染事故的调查处理职能。 2、200海里专属经济区海洋与渔业资源的行政管理职能。 (二强化的职能 依法加强全区海域使用管理和海洋环境保护,确保海洋资源可持续利用和海洋经济快速健康发展。 (三)转变的职能 1、逐步弱化渔业生产计划管理体制和微观管理。 2、渔业水域环境监测、技术推广、病害防治等辅助性、技术性的职能,交由事业单位承担。内设机构 三、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汇综和编制渔业生产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综合调研、情况汇综、信息处理工作;负责科室协调和督促查办工作;负责文字处理、档案管理、提案答复、保密及办公自动化建设;负责行政事务、后勤服务、财产管理、机关内保和局机关制度建设及日常计划财务等工作。联系电话:3055141 (二)人事教育科 负责纪检、监察和局机关及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负责业余党校、法制学校的日常教学培训与管理工作;负责干部人事、劳动工资、专业技术职务评聘、绿色证书培训、出国人员政审工作;负责信访及老干部工作。联系电话:3055059 (三)海洋捕捞科 制订海洋捕捞发展规划和计划,指导渔民调整作业结构和新渔场、新资源的开发利用工作;组织协调近、外海和远洋渔业生产和休闲渔业工作;指导协助搞好《国际海洋法公约》、中日、中韩渔业协定及有关渔业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工作;指导生产单位引进试验和应用各类先进网具及助渔导航仪器;传递风情、鱼情、行情、灾情的动向工作。联系电话:3013393 (四)水产养殖科 制订全区水产养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指导和管理全区水产养殖基地建设和养殖各业生产及经营活动;负责指导水产养殖新项目、新品种的引进和推广工作;负责水产养殖种苗生产的指导与管理工作;指导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协助搞好养殖饲料的管理和养殖污染的查处工作。 联系电话:3055112 (五)水产加工科 制订水产品加工发展规划和计划;负责水产加工行业协调管理;指导水产品加工新项目、新产品的引进和开发工作;负责水产品质量体系认证、企业技改项目和水产直销船项目的审报工作;指导企业编制水产品质量管理规程、项目可行性报告和产品标准等工作;协助有关部门搞好水产品质量的监督管理。联系电话:3055323 (六)海洋开发管理科 负责海域使用的监督管理与颁发海域使用许可证工作;负责协调全区海洋、海岸带资源开发项目;参与海域使用和海洋工程项目的审批及管理;负责组织所辖海域内海洋环境污染监视、监察管理等工作;负责"科技兴海"的日常管理工作,组织重大"科技兴海"项目的论证、申报、协调和实施工作;负责海洋技术标准和海洋技术监督管理工作,依法维护海洋权益的有关事宜;承担海洋资源开发和海洋综合管理的一切职能。联系电话:3023699 (七)外经外事办 负责全区海洋与渔业的外事外经工作,组织协调对外经济交流、合作与外资利用工作;协调水产品进出口贸易;负责宣传涉外法律、法规,调查处理涉外事件;负责远洋渔业开发项目管理,指导和监督对外劳务合作项目;承办有关涉外事务。联系电话:3023799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