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公安分局 |
| 负责人:徐全昌 |
|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 |
| 办公地址:普陀区沈家门宫下路85号 |
| 联系电话:0580-3664023 传真:0580-3664024 |
| 监督电话:0580-3664023 |
| 电子邮件:ptga@putuo.gov.cn |
| 简介: |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有关公安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区委、区政府、市公安局的指示;收集、掌握影响全区稳定、危害国内安全和社会治安的情况,分析形势,提出对策措施,为区委、区府和上级公安机关做好参谋。 (二)负责组织对全区各类刑事犯罪案件、经济犯罪案件及危害国内安全案件的侦查工作;实施全区禁毒、缉毒工作。 (三)负责对全区公共信息网络的安全监察、检查工作。 (四)依法查处妨害社会治安秩序行为,依法管理户籍、居民身份证、枪支弹药、民用爆炸物品、危险物品、公共场所和特种行业;处置各类治安事件和突发性事件,管理集会、游行、示威活动。 (五)负责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重点工程的安全保卫工作,指导群众性治安保卫组织的治安防范工作;负责企事业单位保卫组织的建设及经济民警队伍和辅警队伍的管理。 (六)依法管理本区范围内中国公民出入境和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居留、旅行的有关管理工作。 (七)负责全区城乡道路交通安全,依法处理交通事故,维护交通秩序,组织实施机动车辆、驾驶员管理工作。 (八)组织实施对来普陀境内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的警卫以及重要会议、大型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 (九)依法承担执行刑罚和对看守所、治安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规划、负责全区公安队伍建设。制定公安队伍管理规章制度,分析队伍状况,组织开展警务督察工作;按规定权限实施对干部的监督;查处公安队伍各类违纪案件;监督全区公安机关执法活动;负责全区公安机关装备、被装和经费等警务保障工作。 (十一)领导全区边海防治安管理和消防管理工作,按上级规定领导全区公安边防、消防、武警部队建设。 (十二)承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交办的其它事项。 二、内部机构 根据上述职能,区公安分局设15个职能科室(大队)。 (一)政治处(宣传科) (二)办公室 掌握全区公安工作情况,调查、收集、分析、研究、报告有关社情及公安信息;起草重要文件,负责重大事项的组织协调;督查督办区委、区政府和市公安局及分局领导交办的有关工作;负责公安统计工作;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保密工作;承担分局各类文件的收发、运转和上报下发文件的审核和会议管理;负责分局档案和史志工作,指导分局下属单位的公安档案工作;管理全区公安机关办公自动化工作;承办局领导交办的其它任务。 (三)警务督察室(警务督察队、监察室、考核办) (四)警卫科 负责对来普陀的党和国家领导人、重要外宾及重要会议的警卫保卫工作;负责区级党政首脑机关、金融系统等要害部位的治安保卫工作。 (五)出入境管理科 依法受理出国(境)证照和境外人员签证、签注;负责对境外人员来华居留、旅行、住宿的管理;负责对外资企业和外国驻普陀机构的管理;负责对涉外单位的业务指导和培训;防范和打击出入境领域的违法犯罪活动,维护出入境管理的正常秩序。 (六)法制科 规划、指导全区公安法制工作;负责制定本局的执法文件,对本局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审核、指导;负责公安行政、刑事执法指导,监督、检查全区公安机关的执法;参与对重大、疑难案件的定性、处理的研究;负责对全区公安行政复议、听证、国家赔偿、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指导工作;办理劳动教养、少年收容教养案件的申报工作;办理、指导各类行政复议、诉讼案件。 (七)通信机要科 研究制订全区公安信息化发展规划及技术标准并组织实施;规划和组织实施全区公安信息系统建设的发展及其联网工作;负责公安无线通信网络及频率资源的使用与管理;指导承办全区公安计算机应用软件的开发与推广;负责保障公安信息通信网络正常运行,负责分局电话、寻呼、图像、电话会议等技术服务,提供应急通信保障,维护修理分局信息通信设备,负责公安机要管理工作。 (八)后勤科 负责分局装备建设的规划和检查,负责全局公安业务车辆等装备的购置和维修;负责分局各项经费、办公用房、宿舍、车辆、装备器材、办公设备、水电设施的管理工作;负责分局在编民警服装的供应;负责全区公安机关的财务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各单位的财务审计监督工作。 (九)国内安全保卫大队 (十)经济犯罪侦查大队 分析、掌握全区经济犯罪情况;拟定预防、打击经济犯罪对策;组织实施对经济犯罪案件的侦查工作。 (十一)治安大队 负责全区社会治安管理工作;负责对全区范围内集会、游行、示威活动的治安管理,负责全区各类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全保卫工作,对群体性、突发性治安事件的预防处置和业务指导;负责枪支弹药、爆炸物品、剧毒物品、管制刀具、放射性物品和特种行业、公共场所和居民身份证管理工作;负责人口统计工作,指导公安派出所和边防派出所的治安业务工作;负责全区征兵的政审工作;管理边境通行证的签发工作;指导协调全区公安机关对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重点建设工程和大型活动的治安保卫工作;指导、落实社区治安安全防范工作,指导全区公安机关推广、应用技术防范和报警系统建设工作;负责对全区治安部门管辖的95种刑事案件的业务指导;负责跨乡镇、跨行业及涉外案件、交办案件、督办案件的侦办工作。 (十二)刑事侦查大队 承担全区刑事侦查工作的组织、规划、指导、协调、服务和实战职能。掌握刑事犯罪动态,收集、通报、交流刑事犯罪信息,研究制订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指导和监督全区公安机关侦察破案、打击刑事犯罪工作,组织开展全区专项斗争;承办上级交办的各类刑事案件;负责全区范围内的通缉、通报及与外地的刑侦协作工作,协调跨地区重大案件的侦破;研究制订全区刑侦基础业务的总体发展规划;指导全区刑事案件预审办案工作;指导全区自行车管理工作。 (十三)禁毒大队 掌握分析全区毒品违法犯罪活动动态、规律、特点,研究拟定预防、打击对策;组织毒品犯罪案件的侦破;组织实施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和易制毒化学品的安全管制等工作;履行区禁毒办的日常职能,组织开展禁毒预防宣传教育,协调有关部门开展禁毒工作。 (十四)公共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大队 负责对全区计算机信息系统的安全等级保护管理;组织安全知识考核、资格认定和信息系统的安全检测;查处、打击危害计算机信息系统安全的违法犯罪活动;负责国际互联网和本地网的网上信息侦控和监控,负责本地互联网秩序管理,履行网络用户备案、网吧安全审核、交互式信息栏目审查、网络安全技术措施落实等日常管理职责;负责计算机病毒、黑客攻击软件和其他有害数据的防治管理;指导全区公安机关信息网络安全监察工作。 (十五)110指挥中心 (十六)派出机构 交通警察大队、看守所、治安拘留所、东港派出所、沈中派出所、沈西派出所、平阳浦派出所、展茅派出所、塘头派出所、朱家尖警察署、国际水产城派出所、普陀山机场派出所、六横公安分局、交通派出所等14个派出机构。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