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发展和改革局 |
| 负责人:周国岭 |
|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4:00-17:30 |
| 办公地址:普陀区中大街125号 |
| 联系电话:0580-3013815 传真:0580-3013496 |
| 电子邮件:web@ptdp.gov.cn |
| 简介: |
| 一、主要职责 (一)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以及区域、生产力布局、城市化、产业发展等专项规划并督促落实;研究提出总量平衡、发展速度和结构调整的调控目标及调控政策,衔接、平衡各主要行业的行业规划。 (二)负责全区社会总需求和总供给等重要经济总量的平衡和重大比例关系的协调,引导和促进全区经济结构合理化和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组织编制资源开发、国土整治、生态环境保护建设规划;编制区及区以上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并参与相关管理工作;研究提出促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政策措施。 (三)根据国内外经济形势的发展趋向,综合分析研究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情况,进行宏观经济的预测、预警、预报;负责汇总和分析财政、金融、价格运行情况,研究提出全区运用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等经济手段进行调控的政策建议;研究提出全区直接融资发展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全区企业债券发行申报和监管工作。 (四)研究提出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及资金来源、资金投向,规划重大项目的布局;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综合平衡区级预算内外用于固定资产投资的资金并纳入投资计划管理,协调引导其他投资资金的投向;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及区属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审核上报国家和省、市审批、核准项目;会同有关部门负责国有基础设施资产权益转让项目的管理。 (五)负责全区基本建设和重点、实事项目的综合管理;编制重点、实事建设项目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工程咨询业的管理;负责协调和管理基本建设重大项目的前期工作;审定颁发工程定额和费用定额及建设指标参数。 (六)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量平衡和结构优化的目标与政策;负责外商投资项目的协调和管理;承担全口径外债管理。 (七)研究提出全区内外贸的发展战略和规划,监测和分析内外贸市场的供求状况、对外贸易的运行情况;负责全区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研究指导全区市场流通设施总体规划和建设布局。 (八)负责科学技术、教育、文化、卫生等社会事业以及国防建设与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规划的衔接平衡;提出经济与社会协调发展、相互促进的政策,协调各项社会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推进重大科技成果的产业化,参与社会保障制度改革政策的制定。 (九)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提出全区渔农村经济发展速度、总量平衡、结构调整和生产力布局的目标及政策建议;负责全区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农业区划工作。 (十)研究提出全区主要产业门类的发展战略,会同有关部门组织编制产业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参与确定区重点产业项目,研究提出主要产品的专项发展规划。 (十一)贯彻实施国家和省有关推进信息化、发展信息产业的总体规划和政策法规,研究制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信息化与信息产业(包括制造业、通信业、软件业)的发展规划、实施计划、产业(行业)管理办法和有关信息化建设的政策措施并督促实施;组织、协调全区信息产业工作,参与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对信息网络建设实行宏观管理。 (十二)研究提出我区经济体制改革的总体规划和实施方案意见,提出全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重点和实施意见;承担有关专项改革方案实施过程中的衔接配套工作,并检查执行情况;研究制订投融资、计划、价格等体制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 (十三)组织综合性的改革试点;调查研究改革和发展中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经验;组织有关部门对重大经济体制改革方案进行研究和论证,向区委、区政府提供建议和咨询;组织具有前瞻性全局性体改课题的调查研究,掌握改革动态和信息。 (十四)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口岸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根据普陀口岸实际,制定具体规定和实施办法;制订全区口岸开放和口岸建设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区一、二类口岸和货主码头开放或关闭的审查、上报工作;负责全区口岸储运业的协调管理,检查督促运输和检查检验等单位的协调配合,加快船舶、车辆的周转和货物集疏;负责普陀口岸有关数据的统计、分析、调研工作;对国际海员接待、外轮供应、外轮维修及口岸船舶代理、货运代理企业的指导协调与监督管理;做好与上级口岸部门和驻军的联络工作。 (十五)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组织、管理并监督检查统计法律法规的实施;组织领导和综合协调全区各部门的统计和国民经济核算工作,建立健全国民经济核算体系和统计指标体系;统一核定、管理和公布全区统计资料,不定期发布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统计信息,出版统计年鉴,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审查区级各部门的统计调查计划及调查方案,审批调查项目,组织实施全区统计报表管理工作。 (十六)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和区情区力的普查和专项调查。搜集、整理、提供全区性的基本统计资料;对国民经济、社会发展和科技进步情况进行统计分析、统计预测和统计监督,向区委、区政府及有关部门提供统计信息和咨询服务。 (十七)组织指导全区基层统计基础建设,实施统计单位登记和统计专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组织指导全区统计业务和统计人员的培训,配合职改主管部门做好统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和职务评聘工作。开展统计工作和统计科学的交流和合作。 (十八)建立健全和管理全区统计信息自动化系统和统计数据库体系,组织指导和协助全区各部门的统计信息计算机网络建设和数据库建设。 (十九)负责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二十)管理区粮食局和区物价局。 (二十一)承办区政府和上级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区发展和改革局设8个职能科室: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处理、协调机关日常政务工作;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行政复议、普法教育以及人大代表建议、政协委员提案处理等工作,负责建立健全机关各项规章制度和管理制度,组织实施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制;负责局党委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及综合性会议和有关专题会议的会务工作,督查决议事项的实施;负责财务、文秘、督查、政务信息、保密、档案、信访、保卫、行政管理、后勤事务等工作。负责机关及局属单位的干部管理和机构编制、组织人事、教育培训、劳动工资等工作;负责局机关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协助局领导抓好局属单位领导班子和干部职工队伍建设。联系电话:3013815 (二)国民经济综合科 研究提出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年度计划,协调和平衡各项专项规划;研究制订全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生产力布局规划,衔接平衡区域规划、产业规划和专项规划;负责年度计划与中长期规划的衔接;研究提出经济结构调整与产业发展的目标和政策;负责对全区国民经济发展速度、运行状况进行监测,提出经济形势分析报告和预测、预警对策建议;研究提出收入分配和居民消费调节等有关政策建议;研究分析全社会资金平衡状况和财政、金融形势并提出政策建议;申报企业债券发行;会同或参与制订财政、金融、投资、经贸流通体制的改革方案;负责起草综合性、政策性、规范性文件和有关经济政策;承办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 (三)投资科 研究提出全区中长期和年度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资金来源和投资导向,负责提出全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中长期规划、投资前期工作计划和年度投资计划;负责全区固定资产投资的综合管理和区重点(实事)项目的实施管理,研究草拟有关管理政策、规章草案和改革措施;负责平衡区掌握的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资金,安排区级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的投资计划,负责预算外资金用于基本建设投资的计划管理;负责安排限额以内及区级单位的基本建设项目;负责区级重点(实事)建设项目的总体设计、设计方案、初步设计审批以及工期考核、竣工验收、后评价工作,指导、管理和协调全区基本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核定审批权限内建设项目的招标发包方式和范围,负责区重点(实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的管理和监督;负责限额以上基本建设项目的申报工作,研究报批省、市重点建设项目,审核区重点(实事)建设项目的年度实施计划,并负责检查、监督、指导和协调工作;负责工程咨询业及重点(实事)工程的工程监理管理和监督;研究起草投资体制改革方 案、投资规范性文件。 (四)涉外经济科(信息产业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区利用外资和境外投资的发展战略、总规划和导向;研究制订全区信息产业、制造业、通信业和软件业的发展战略、总体布局、产业政策,编制中长期发展规划、对信息网络(通信网、广电网、计算机网和其他专用网)建设实行宏观管理;负责全口径外债的总量控制、结构优化和监测预警工作;研究提出借用国外贷款、吸收外商直接投资、境外投资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发展计划;指导和监督外资的使用;负责安排和上报国际金融组织贷款、外国政府贷款、国际商业贷款项目和境外投资项目;负责贯彻实施国家《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引导全区外商投资导向,负责安排和上报外商投资重大项目;负责外商投资企业有关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审核、上报工作;负责全区重要农产品进出口的计划管理;组织编制并公布普陀区对外招商项目;组织参与全区重大境内外招商活动;参与对外开放政策的制定;参与信息服务市场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区重点信息化工程建设;指导协调信息资源的合理开发与利用;参与信息安全工作以及对外交流与合作。 (五)农村经济发展科(农业资源区划办公室) 研究提出全区农村经济发展战略,衔接平衡有关渔农业方面的产业、行业的发展规划和政策;申报渔业、农业、林业、水利限额以上的大中型基本建设项目;负责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建设项目;指导农村小城镇建设和发展,安排农林基地、农业产业化经营建设计划和农业、农村现代化示范建设项目。组织编制全区国土整治、区域经济发展建设规划,研究提出地区经济发展的战略,协调、参与区域经济合作;编制重点工程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年度计划和参与相关管理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安排环境保护、自然保护区和绿色援助项目;参与研究制定各类特色园区的发展规划;参与审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影响评估和水土保持方案;参与编制海洋规划和安排海洋开发重大项目,参与审核城镇体系、城市总体规划,研究提出推进城市化的发展战略和政策、措施。研究提出农村和农业资源开发利用战略,负责编制全区农业综合开发规划,组织开展对全区农业自然资源动态监测综合评价工作;依法管理生态环境补偿专项资金,负责建设项目的农业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可持续发展影响评价工作;负责全区农业资源的综合管理和区划工作,组织农业区域综合开发示范区建设。 (六)综合体改科 负责提出年度经济体制改革的任务、重点和实施意见,起草经济体制改革的有关综合性材料;负责研究企事业单位改革的规划、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参与协调实施中的有关问题;掌握企业改革动态,对企事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及时进行调查研究,并提出对策意见;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企事业的各类重要改革试点,总结试点经验,及时推广;参与企业集团、行业协会的组织和发展工作;会同有关部门研究推进商品和生产要素市场的改革、培育和试点,研究政策措施和实施方案;参与制订和协调社会保险制度及财政、税收、金融、投资、价格等宏观体制改革的实施方案及相应的配套措施;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和推动面上的改革;研究城镇管理体制和渔农村经济体制改革的方案政策;负责组织经济体制改革干部的培训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组织改革宣传教育工作。 (七)口岸管理科 负责全区口岸管理和口岸开放工作。参与口岸开发规划和有关管理制度的制订;承办口岸外贸运输和储运业务;负责协调外轮供应、外轮航修、油轮清舱等工作。参与研究和编制全区对外开放工作的长远规划和近期目标;做好与上级部门和驻军的联络工作;研究和分析开放型经济发展的新情况;参与军事设施的保护工作。 (八)统计科 负责全区国民经济核算及其国内生产总值的测算、核算,开展投入产出调查,组织实施新国民经济核算制度;负责编写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情况的综合分析报告;负责管理全区性统计数据的公开发布和对外提供工作,编印各种统计资料;组织社会经济发展评价;组织进行重点统计分析课题研究和统计分析报告;组织协调统计单位登记和名录库的建设与管理;负责区级各部门统计报表的管理和审批。负责组织实施渔农业和渔农村经济、工业、投资、建筑业、房地产业、物资、内外贸易业、餐饮业、劳动、服务业等专业的统计调查制度,准确、及时、全面收集、整理、提供上述专业的统计数据,并负责数据质量评估工作;组织进行调查研究,开展统计分析和预测预报;负责组织指导基层统计业务培训和统计基础建设。负责组织重大国情国力普查工作,制订普查方案,并组织实施。 保留区国防动员委员会国民经济动员办公室,日常工作由国民经济综合科承担。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