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档案局 |
| 负责人:顾爱定 |
| 办公时间:上午8:30-11:45;下午:13:30-17:00 |
| 办公地址:普陀区东港档案大楼 |
| 联系电话:0580-3016336 传真:0580-3013757 |
| 监督电话:0580-3016336 |
| 电子邮件:zsptqda@zj001.net |
| 简介: |
| 一、主要职责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对全区档案工作实行统筹规划、宏观管理;依据《档案法》和《档案法实施办法》制定本区档案工作的发展规划。 (二)按照“统一领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对区属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 含驻普陀的省部属单位以及其他组织)的档案工作进行监督、指导。 (三)集中统一管理区级档案资料,维护档案的完整,确保档案资料的安全。 (四)负责接收、征集、整理、保管区级机关及其所属单位的重要档案以及社会上散存的具有保存价值的档案资料。运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保护和管理档案。 (五)运用现代化技术和手段,保护和管理档案。做好档案的提供利用编研工作。 (六)负责做好档案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组织档案专业教育和专业干部培训工作;负责组织推荐档案专业职务评聘的有关工作。 (七)承担区委、区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二、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调处理档案局(馆)机关日常工作;负责组织全局政治学习、党务和文明创建工作;负责综合调研、信息处理、督查工作;负责档案行政复议和档案行政应诉工作;负责文秘、档案、信访、保密、会务、安全保卫、后勤服务及财产管理工作;负责局(馆)人事、劳动工资、劳保福利和临时人员管理工作;负责局(馆)政务公开,档案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各类报表的统计上报工作;负责档案学会行政事务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580-3013757 (二)业务督导科 负责对全区各级各类档案室的业务监督、检查指导工作;负责全区档案工作业务规范性文件的起草和组织实施工作;负责全区档案执法队伍的建设和管理,依法开展档案执法监督、检查工作,开展档案行政执法和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区档案员业务培训工作;负责抓好区属单位档案工作协作组的协调指导工作;负责《普陀档案》的编辑工作;负责做好全区档案工作基本情况统计分析工作;做好档案信息的收集整理上报工作;负责档案员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推荐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联系电话:0580-3029702 (三)保管利用科(普陀区现行文件查阅中心) 负责馆藏档案资料的科学整理、保管、鉴定工作。负责馆藏档案资料技术保护、修复和复制工作。负责现行文件查阅服务中心工作。负责馆藏档案、现行文件中心查阅接待利用工作和馆藏档案资料的统计数据分析及上报工作。负责档案资料的收集、征集和接收工作。负责普陀区档案局网站的管理工作。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联系电话:0580-3016336 |

